更新时间:2020-8-3 13:13:12
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批次如何设定?
录取保持四个批次,提前批次为州民族高中班,原由红河州一中招生的民族班计划调整由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招生,除此之外,民族高中班其它政策与去年一样,保持不变。
第一批次分两步录取:第一步,参与录取学校7所,红河州一中和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面向全州录取,北部县市一中面向本县市外录取。第二步,全州统一择优录取结束后,由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面向全州按照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300人。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在红河州一中统一择优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下降25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定向到校的名额因无人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出现缺额时,在本县市内进行调剂录取,经调剂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补录。
第二批次有两个层次,依次进行录取,第一个层次是由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县市内统一择优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县市内统一择优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按照考生志愿面向本县市内录取定向择优生,在县市内统一择优计划录取最低分数基础上下降25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实行择优录取,定向到校的名额因无人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出现缺额时,可在本县市辖区范围内统筹择优补录。第二个层次是由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到90%以上的个旧市、建水县,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并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面向南部县市招生的其它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招收部分考生,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不到90%的北部县市学校不再下达面向县市外的招生计划。2020年参与录取的学校是个旧三中(100人)、建水二中(50人)、建水三中(50人)、建水六中(100人),招生计划总数为300人。
第三批次由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州内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其中,民办学校中的蒙自华清高中根据与政府的协议,招收500名面向蒙自市的公费普高学生。
继续推行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与录取,招生录取一律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上进行。考生在《工作网》填报高中学校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由州、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管理。民办高中学校州内招生录取全部纳入《工作网》同时进行,面向州外的招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主招生提档。
按照《办法》规定,前面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志愿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面批次的录取。考生前一批次的志愿被录取,后面所有批次的志愿(含中职志愿)不再生效。学校录取时必须以考生志愿为准,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后,其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录取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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