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3/11/21 8:25:39

营口中考加分政策

2023年中考的加分政策、办法有哪些?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给予一次性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 现援疆、援藏干部(教师)子女,加 10 分。市委组织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市委统战部审核认定。

2.符合《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辽公通〔2010〕142 号)文件要求,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时加10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时加5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认定,市公安局审核汇总。

3.符合《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文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时的优待政策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认定,市公安局审核汇总。

4.符合《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驻营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营政办发〔2010〕45号)、《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辽教发〔2013〕72号)要求的军人子女,按规定执行优待政策。营口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认定。

5.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要求的消防救援子女,按规定参考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符合优待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认定。

6.按照《营口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若干措施》(营新疫防指办〔2020〕3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报考我市高中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申请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市卫健委和市公安局审核认定。

7.其他优待(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因享受加分政策并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的计划单列。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中考网www.zhongkaowu.com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精英中考网 粤ICP备14029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