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4-8 8:10:52

衡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管理与考试对象
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市、县两级电教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对象为衡水市范围内所有参加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指导思想
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为依据,以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材为基本素材,在考查学生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三、考试形式与题型
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由市统一组织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各县市区电教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
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操作题。考试采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四、计分与应用
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得分按10%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分,满分10分)作为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五、考试时间
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8-9日,上午7:50开始考试,下午2:00开始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40分钟,场次间隔10分钟,每半天安排5场。
六、考试费用
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所需费用从中考报名考务费中列支,专门用于信息技术考试的命题、组考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考前准备
1.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电教站(馆)结合中考招生办具体安排。报名信息应包括:考号(准考证号)、姓名、学校名称、考点代码等(详见考生信息模板)及考生照片(以准考证号命名)。
说明:报名信息必须与文化课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2.县市区安排考务
各县市区将考试安排方案、考生信息于4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报市电教馆。
3.考务规程与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依据市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1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考务规程与实施细则”,内容包括:(1)县市区教育局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2)县市区教育局向考点派出的巡考人员;(3)县市区教育局有关考试的规定;(4)各考点负责人;(5)考点监考教师名册;(6)考务流程和要求;(7)考点及考场安排表;(8)监考须知 ;(9)考生须知;(10)违纪处理规定等。
4.考点准备
(1)各考点要建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考点的考务、保密、保卫、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2)布置考试环境。各考点应公布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举报电话、违纪处理规定等,设置医务室,男女厕所应有明显指示标志。
(3)考点要严格按照申报注册的考试机数量(含备用机数量)配置计算机,要求各考室设一台电脑作为指令机发布开考指令和进行换机、补时、申请重考等操作。网管员在考试前两天完成考试机的安装(登陆下载http://www.xxjs.hsszhjy.cn/),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求网络带宽20M以上,100MB自适应交换机;学生机主频不低于赛扬1.8G,内存不低于256M,推荐512M,硬盘100G以上,10MB/100MB自适应网卡。操作系统原则上安装中文Windows XP,确因新硬件环境无法支持Windows XP的,可安装Windows 7(硬件要求CPU处理速度2G或以上,内存1G或以上),并经多次测试确认各应用软件无运行故障后,可以作为考试用机。应用软件安装Office2003(完全安装),浏览器版本为IE6-IE10,考试机上不得保留任何相关辅导材料。
各县市区要提前组织人员对考点的考场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在考试期间要确保网络畅通,用电正常。
(4)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考试采用随机抽取机号方式,考试期间由考点负责考场全程录像,以备出现争议时有据可查,录像资料由考点保存至中考录取结束。
(5)考场要求。考场门口要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场次的考试时间、考生准考证起止号。考场内所有考试机(含备用机,备用机数不少于2台)必须从01按顺序一条龙编号并与客户端编号一致,编号张贴于电脑桌左上角。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无字迹。
(6)考前自检。考试前两天,考点学校网管员将考试用机逐台进行检查(包括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认真检查网络设备(交换机、网头),保证网络运行畅通,考试机需重新格式化,去掉硬盘保护卡(还原卡),确保没有病毒且运行良好。考试用计算机安装好考试系统至临考前不再做其它应用。
5.监考和巡视
(1)县市区教育局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作为主、监考人员,并在考前对所有主、监考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管理程序。
(2)每个考场可根据考试机数量安排主考1人,监考1-2人,主考教师由非考点学校的教师担任,每考室要安排网管员一名,在主考指导下负责相关技术工作。
(3)县市区教育局要向每个考点派出巡视人员,负责协助考点主任做好考试期间各项考务工作。
(二)考试过程
1.核对考生信息。考试前监考人员凭准考证核对考生信息,宣读考场须知,强调考场纪律。
2.抽号入座。本次考试需要随机按照考生信息确定考试机号,网管员在主考指示下用考务计算机登陆云考试平台为本场次考生获取机号,考生进场后按照获取的机号坐在自己的考试座位上,按照主考指令,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并核对本人信息。
3.开始考试。主考指令考试开始,考生进入试卷页面开始答题,答题时间从考生进入试卷页面由系统计时。考试期间,死机或重启,系统均不记录考试时间。
4.考生应将准考证放在考试机桌左上角以便于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及电脑屏幕显示的考生信息。
5.考生答题结束后交卷,考试程序将自动返回到首页,该考生考试完毕。
6.考场报告单。所有考生交卷后,网管员结束本场次考试,并打印考场报告单,由主考填写备注信息,主考、监考、网管员三人同时签字后密封上报。
7.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使用u盘等外部存储设备。严禁浏览非考试网站,严禁考生做一些与答题无关的操作,否则影响答题由考生自己负责,并按违纪处理。
9.考试中发生状况,考生一律举手请示,主监考负责处理,考生本人不得自作主张。考场中意外情况处理见《考场意外处理办法》。
10.主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要报告考点主任并与学生确认后填写 “考场情况记录单”。
11. 因机器、网络故障等非人为因素不能正常完成考试的考生,经主监考、考点主任、巡视员核实签字,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进行重考。
(三)考后事务
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主监考人员将考场报告单、考场情况记录单上报考点。所有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将考场报告单、考场情况记录单、记录有编场信息的考生花名册封存备查,将有情况的考场报告单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报市电教馆,市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考点在未接到通知前,严禁清除考试环境,以备查询。
2.各县市区要做好考试的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存考试的纸质和电子资料。包括:考生信息、考点信息、考试方案及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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