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艺术类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9-28 11:31:36

东莞中考艺术类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

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基〔2018〕1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考核方式,有序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5日

  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基〔2018〕1号)提出的改革实施要求,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象范围及实施时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初中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自2018年秋季入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试行,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具体考试时间与方式细则以市中招办当年具体通知为准。

  三、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行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市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按照考试可操作性、公平性等原则,按学科分别命制音乐、美术考试试题。

  1. 音乐科目考试的测试内容为音乐学科的4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考查常识、欣赏、表现三个维度,统一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音乐常识与欣赏占总成绩70%,表现占总成绩30%,考试命题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2. 美术科目的测试内容为美术学科的4个学习领域(“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主要考查基础知识、欣赏评述、基本技能三个维度,其中,基础知识与欣赏评述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占总成绩70%;基本技能通过纸笔绘画的方式进行手绘创作考核,占总成绩30%。考试命题有关说明详见附件2。

  四、考试组织及考试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考点及考试组织规划,确保考试顺利开展。

  (一)音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部分具体考试方式如下:音乐学科及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均通过引入相关考试系统,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进行考核,两项考试合考不合卷,考生作答完成音乐学科试题后,紧接着完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试题作答。总体考试时间为50分钟,其中音乐30分钟,美术20分钟。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原则上各园区、镇(街)至少设立1-2个考点作为两项考试机考考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考试批次安排,分批上机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二)美术手绘创作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如下: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考试,笔试试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进行命制,并于考前通过指定方式发至各镇街及学校,考生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手绘创作,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五、考试评卷、成绩评定及应用

  音乐,美术基础知识、欣赏评述部分考试均采用机器智能评分方式进行评卷;美术手绘创作考试由各学校在全市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园区、镇(街)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阅卷,并将成绩录入中考系统。

  音乐、美术考试不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六、免考申请

  (一)音乐科目免考申请。因病、残患有声带、听力、视力、语言障碍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音乐科目考试。

  (二)美术科目免考申请。因病、残患有视力障碍或双手残疾等特殊情况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美术科目考试。

  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持三甲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就医病历等或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认定为符合免考的考生,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成绩认定为“免考合格”。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初中音乐、美术科目教学工作。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是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各学校要重视音乐、美术教学工作,加强各学科教师的配备,切实强化对学生艺术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等能力的培养。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要强化考试组织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考试组织,压实保密、考生安全、考风考纪建设等重点工作责任管理,强化与公安、交警、供电、卫生等部门协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重大事情报告制度,确保一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三)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考点要强化考试组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考试期间,成立市、镇两级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考点、各学校的巡视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附件1 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考试命题说明

  附件2 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美术考试命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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