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充中考加分及政策照顾政策

更新时间:2019-5-8 16:52:09

2019南充中考加分及政策照顾政策

1.加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迭加。少数民族、归侨子女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

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核确认后公示,并在考试网内予以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

2.政策照顾:(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市教〔2013〕46号文件规定执行。(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委办发〔2016〕37号和南委办发〔2018〕7号文件规定执行。(3)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4)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统一调配。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正常转学的学生须在转入学校至少读满2年。

所有政策照顾考生均由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汇总提供证明材料,在同批次志愿中录取时按相关政策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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