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充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1-5-23 8:00:15

2021南充中考加分政策

加分及政策照顾

1.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迭加。

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确认后公示,并于6月11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市教〔2013〕46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委办发〔2016〕37号和南委办发〔2018〕7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入学,按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教科体局统一调配。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正常转学的须在转入学校至少读满2年。

所有政策照顾考生均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证明材料,录取时按相关政策予以照顾,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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