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百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5/30 14:36:17

2024年百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381号)精神,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任务措施

(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1.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市直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民族高中、百色市第一中学、百色天立学校、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百色分校、百色市现代高级中学)在右江区内招生。右江区百色中学高中部、百色市第三高级中学不再招收高一新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百色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志愿。

  2.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含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

  3.招(送)生计划。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8000人。根据我市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学校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将招(送)生计划分解至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市、区)根据招(送)生计划完成招(送)生任务,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4.定向生、特长生、民族班学生计划。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继续实行定向生录取政策。将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市第一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各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右江区初中学校;县域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本辖区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及录取方式另行文通知。

(2)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招收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实验、文化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招收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具体计划详见附件3。

(3)民族班学生。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统一实施,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录取分百高民族班,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以及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三类。百高民族班招生由市民宗委和市教育局商定。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自治区下达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数为1310人,面向本辖区招生。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2024年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百色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共50人(广西民族高中40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0人),面向我市有关县(市、区)招收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5.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 66 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 56 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复读插班生。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采用网络平台远程录取方式,坚持“双向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于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录取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二)扎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和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和退役士兵等。

  2.招(送)生计划。2024年,全市户籍地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计划20100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送生计划8000人,将全口径送生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将全日制招生任务分配至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4。

  3.招生录取方式。有意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填报有意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并及时持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到需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以学校录取结果为准。

  4.实行月报告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下半年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10月每个月上旬,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报告招生录取情况。

  5.加强教育引导。落实初中学校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因地制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为其注册中职学籍。

 

(三)科学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注意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评价等级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不同的发展情况: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对D等学生的评定要极为慎重,D等学生数要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内。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四)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规定全部免除学杂费,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应助尽助。加大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部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完成自治区下达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计划数,完成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100%升学帮扶任务。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2024年9月,对各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实际到校生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实现录取系统数据与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实际到校生数据“三统一”。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中高职贯通办学、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学习,熟悉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等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要加强做好今年招生政策变化的的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方面要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在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注。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从正面加强招生宣传,不允许通过诋毁其他学校等不良的方式抬高自身知名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统筹管理政策,推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滥发录取通知书等招生乱象。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五)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追究责任,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百色市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

          2.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

          3.百色市2024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4.百色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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