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5/30 14:35:30
2024百色中考政策方案
2024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4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考试安排
中考分为学科卷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性考试、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术科测试(以下简称“特长生术科测试”)。
(一)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时间要求
学科卷面考试各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
1.九年级考试:
科 目 |
形 式 |
赋 分 |
考试时间 |
说 明 |
语文 |
闭卷 |
120分 |
150分钟 |
|
数学 |
闭卷 |
120分 |
120分钟 |
|
英语 (含听力考试) |
闭卷 |
120分 |
120分钟 |
开考后先考听力再考笔试; 听力赋分30分 |
物理 |
闭卷 |
100分 |
90分钟 |
|
化学 |
闭卷 |
100分 |
90分钟 |
|
道德与法治 |
闭卷 |
60分 |
120分钟 |
两科同堂分卷考试 |
历史 |
闭卷 |
60分 |
2.八年级考试:
科 目 |
形 式 |
赋 分 |
考试时间 |
说 明 |
地理 |
闭卷 |
60分 |
120分钟 |
两科同堂分卷考试 |
生物学 |
闭卷 |
60分 |
3.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6月24日 |
6月25日 |
6月26日 |
6月27日 |
考试对象 |
九年级考生 |
八年级考生 | ||
上午 |
语 文 9:00—11:30 |
数 学 9:00—11:00 |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同堂分卷考试) 9:00—11:00 |
地理 生物学 (同堂分卷考试) 9:00—11:00 |
下午 |
物 理 15:00—16:30 |
化 学 15:00—16:30 |
英语 (含英语听力考试) 15:00—17:00 |
|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九年级)项目内容、赋分、成绩评定及时间要求
1.考试项目:考试项目分三个类型,考生可在以下三个类型中,每类各选一个单项进行考试。
(1)第一类:50米跑、800米(女)、1000米(男)、3分钟25米往返跑。
(2)第二类:立定跳远、原地掷实心球(2kg)、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3)第三类:1分钟踢毽子、篮球(往返运球投篮)、1分钟跳绳、1分钟足球颠球、1分钟排球垫球。
2.成绩评定:采取集中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36分以上(含36分)为合格。
3.考试时间:5月13日—6月7日。
(三)操作性考试(八、九年级)科目、成绩评定及时间要求
1.考试科目: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共4科。我市今年九年级开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性考试,八年级开考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
2.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考试采用10分制评分,6分以上(含6分)为达标。
3.考试时间:5月27日—31日。
(四)特长生术科测试(九年级)类型内容、结果评定及时间要求
1.测试类型: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分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其他特长生三类,考生可在三类项目中选择一项测试。测试项目如下:
(1)体育特长生:测试内容为球类、田径、游泳、举重、体操、武术和其他体育项目。
(2)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播音与主持和其他艺术项目。
(3)其他特长生:测试内容为无线电、电脑制作、理化生物实验、航模和文学创作。
2.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3.测试时间:6月29日—30日。
三、考试实施
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属地为单位,在各县(市、区)设置中考考区、考点,具体负责中考各项考试(测试)的组织工作。
(一)考试报名
1.考试对象。具有我市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需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2.报名工作。我市在初中学校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中考报名点。各报名点根据《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24〕15号)要求,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公示和收费等工作。
(二)组考工作要求
1.学科卷面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和备用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本校参加考试,学校考生不足100人的,可与同类学校合并设一个考点,也可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学校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执行。
(2)考场设置。考点按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并根据需要设置备用考场。每个考场(含备用考场)安排30个考位,考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3)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至3人。考点的主考和副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选聘。考点学校领导不能担任本校考点主考,其中1名副主考由考点学校领导担任。考点工作岗位及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选聘和统一安排,城区考点监考员必须实行轮转选派制度,乡镇考点监考员原则上从同类学校轮转交叉选派。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不能担任监考工作和其他考务工作,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点任课年级的监考员。
(4)考场编排。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及座位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
(5)试卷(答题卡)保密管理。中考试卷(答题卡)、评分标准等材料按国家保密秘密级事项管理。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中考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的接运与保管工作。
2.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以一个初中学校为一个考点,确实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学校应及时报告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设考点,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严禁在公路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设立考试场地。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监督员1人、考务员2人,监考评分员若干名。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局要派专人加强对辖区内各考点巡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3)成绩评定。考生须在半天内完成3个项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考务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给予评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册按要求密封上报。
3.操作性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在初中学校本校设立考点,考点负责编排考试场次,并布置好考试所用场地。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四个考场的场次安排不能冲突,即四个考场的同一场次不能同时出现相同的考生。计算机要满足1人1机,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器材要分别满足1人1组的需求。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抽签员1名。监考评分员必须分别是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担任,且每场考试要指定一名教师为主监考评分员,负责组织处理本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绩评定。监考评分员必须当场根据考生的操作步骤评定分数,并以“达标”和“不达标”认定考生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评分表交主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上报。
4.特长生术科测试工作要求
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辖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特长生术科测试的监督工作,各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负责特长生术科测试组织工作。特长生术科测试不向考生收取费用。测试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属高中学校将本辖区(校)特长生术科测试合格名单报市招生考试院,由市招生考试院汇总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在“百色招生考试网”公示。
中考各项考试(测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并组织实施。
(三)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有关学校按要求选派评卷教师,确保我市中考评卷工作安全、准确、按时完成。
(四)质量反馈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考质量分析,8月底前对笔试科目、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并撰写质量分析评价报告,适时向市教育局党组作专题汇报,及时向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反馈中考质量分析评价结果。
四、成绩呈现
考生总成绩和各学科考试成绩均以 A+、A、B+、B、C+、C、D、E 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原始分。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一)成绩等级组成
考生成绩等级由总成绩等级和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级组成。
1.总成绩等级,考生总成绩(即各学科笔试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照顾分)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2.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级,按每个科目成绩单独划分八个等级,按考试人数划分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3.组合成绩等级,即把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级进行组合,组合的顺序按等级高到低排列。如,某考生总成绩等级为A+,9个学科单科成绩等级中有3科是A+,4科是A,2科是B+,那么该考生的组合成绩等级是A+(3A+4A2B+)。
(二)成绩等级排序规则
1.总成绩下降等级依次为:A+、A、B+、B、C+、C、D、E。
2.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级下降规则:九科组合中的一个最低等级往下降一级。例如:
某生学业成绩为:2A+、2A、2B+ 、2B、C+
则往下一等级为:2A+、2A、2B+ 、2B、C
往下二等级为:2A+、2A、2B+ 、2B、D
往下三等级为:2A+、2A、2B+ 、2B、E,以此类推。
(三)初中毕业标准
对中考总成绩为D以上(含D)、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达标和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上(含C)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放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学校组织补考,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考费。
五、照顾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中考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可获得加分或照顾。考生同时具有多项加分资格的,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所获照顾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
1.具有百色市户籍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2.户籍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西林县、凌云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3.具有百色市户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证明);
4.具有百色市户籍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和台湾省籍青年(由县级台侨主管部门和统战部门提供证明)。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
户籍在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田林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三)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按一定分数折算等级优先录取。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2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按规定优先录取。
(五)根据《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消〔2019〕28号)文件精神,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有关优待政策。
(六)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已参加百色市2022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目中考,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3年中考的考生,可申请将2022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目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中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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