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5-9 15:03:48
舟山中学2023年“强基计划”特色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精神,对标高等教育名校实施的“强基计划”招生方式,舟山中学2023年继续实施“强基计划”特色招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名参加舟山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100名。
三、招生规程
(一)学生报名。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下三类报名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在2023年4月5日(周三)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推荐表(见附表一或附表二)。
1.定点初中推荐报名。定点初中学校为定海二中、定海三中、定海五中、定海六中、定海七中、东海中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岱山实验学校、高亭中学、大衢中学、嵊泗县初级中学、海星中学、南海实验初中、南海旌旗山初中、舟山第一初中、舟山绿城育华学校。报名学生要求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在年级段前6%以内(各校学生数以学籍系统2023年1月份在校生人数为准,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以下同)。
2.非定点初中推荐报名。报名学生要求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在年级段前5%以内(不足1人以1人计)。
3.学生自主推荐报名。报名条件是参加2022年舟山市第五届“伟兴杯”初中科学实验能力比赛获优胜奖或初中阶段获CSP-J/S(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能力测试)浙江赛区提高组二等奖及以上或获CSP-J/S(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能力测试)浙江赛区入门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初中阶段获得过舟山市中小学生信息科技编程赛一等奖,且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的报名参加舟山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自荐名额不占校荐名额。
各初中学校将校荐学生和自荐学生汇总后,在校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初中学校于4月14日(周五)前将学校推荐表(见附表一)、学生自荐表(见附表二)、自我陈述(见附表三)、主要获奖材料复印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表四)寄送至舟山中学教务处。其中自我陈述要求:字数为800字以内,必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学业规划、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等。为防止名单遗漏,请各初中学校在4月17日(周一)前将学生名单汇总表制成Excel格式发至邮箱:zszxlpn@126.com,表中注明初中学校、推荐学生姓名和推荐类别。
(二)资格审查。舟山中学负责做好所有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4月24日(周一)前在舟山中学校园网公示。
(三)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5月在舟山中学进行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面试(测试)内容是初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重点考查基于初中学科知识及能力要求的综合素质。文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语文和英语,满分200分),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理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数学和科学,满分250分),具体时间为下午13:30—16:30。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由舟山中学组织实施。
(四)录取过程和办法。
①确定符合前置条件的学生名单:所有参加舟山中学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的学生按照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00名(第100名出现并列,一并计入)作为符合舟山中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学生名单,于5月在舟山中学网站公布。②参加中考:所有符合前置条件的学生均需参加舟山市中考。③录取:在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考生中考成绩总分2需达到舟山市域内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所有在现初中学校就读(与报考录取区域无关)而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人数计入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④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在舟山市教育局、舟山中学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
(一)成立舟山中学“强基计划”特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本次招生工作。
(二)学生应真实填写有关材料,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市教育局和舟山中学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和面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将在舟山中学网站(http://www.zjzszx.cn/)公布,请关注相关信息。
舟山中学地址:临城新区定沈路285号;邮编:316021
联系电话:2686227(忻老师、郑老师)、2686210(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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