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9-6-12 10:14:41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提前招生根据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情况或保送生资格认定),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进行录取。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一)提前自主招生

今年,湖州中学和湖州二中创新实验班、双林中学的日语教改实验班实行提前招收初中保送生,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自主招生,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具体详见相关文件或招生学校通知。有意报考此类实验班或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保送生资格认定或综合测试。保送生资格认定或测试后,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除以上提前招生外,其他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

湖州中学和湖州二中创新实验班、双林中学日语教改实验班保送生的资格认定,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音乐、美术、戏剧表演、服装展示与礼仪、航空服务的专业面试,湖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和湖州交通学校(涉农专业)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招生学校要事先制定报名、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集中统一招生

1.提前批录取。

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提前录取,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术科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一定的权重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高低择优录取。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班,根据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含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有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中考学业考试总分(满分580分),结合考生的志愿顺序,实行平行录取。当考生学业考试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语文或数学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相同,则比较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科学或社会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为保证生源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文化课总分的75%(艺术类等特殊专业招生除外),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不再进行补录。

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平行录取。

2.普通高中集中统一招生

(1)普通高中平行录取。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录取,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录取。

(2)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和南浔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2019年湖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湖教办〔2018〕326号)执行。初中学校被省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至满额,但降分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含10分)。如果降10分后,初中学校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未完成名额纳入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各重点普通高中提前招生人数和特色实验班录取人数,计入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完成名额数。

(3)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按《2019年湖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湖教办〔2018〕326号)执行。为不断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从2019年起,市区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育类特长生足球项目的报考条件调整为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5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主力队员,并符合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

(4)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日内向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3.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统一招生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三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三是省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外地中职学校部分专业。

(1)本市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

(2)除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班、“3+2”和“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所开设的专业外,本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双向选择录取。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3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录取以缴费为准。在录取阶段,招生学校应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录取名单。

(3)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中职学校,经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招生文件规定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我市招生。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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