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荆门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更新时间:2017-12-10 8:47:50

2018荆门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免考、缓考

(一)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应鼓励自愿参加体育考试,并按参加考试的项目评定成绩。不能参加测试的项目获准免考后,免考项目成绩按满分计算。

(三)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如缓考期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应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

(四)因残疾、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出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报县(市、区)考试组织机构审核并统一公示,所有申请、审批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五)因伤、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申请缓考,并填写《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由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免考。对自行放弃补考并未办理免考手续的,其体育考试(或某单项)成绩作零分处理,已经考试的项目按实际成绩的分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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