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5/31 8:51:10
2024大连中考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填报。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师范学校,下同),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职业院校(不含外市地非师范类学校,下同)。
1.志愿设置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
设1个学校志愿和2个平行专业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
B.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大连市旅顺中学安排45个招生计划面向市内考区招生,其中统招计划12人,指标到校计划33人;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安排招生计划数的30%面向市内考区招生,与市内考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大连市普兰店区高级中学安排5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内考区招生,其中统招计划15人,指标到校计划35人。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2个平行学校志愿(不设指标到校生录取服从志愿);指标统调录取设置2个平行学校志愿。
C.国际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设1个国际班志愿,两所学校国际班志愿不得兼报。
D.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一中学安排5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内考区招生,瓦房店市第四高级中学安排30个俄语教学招生计划面向全市(不含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招生。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考区实际,参照市内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
(3)第三批次职业院校
A.“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B.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2.“征集志愿”设置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国际班(以下简称国际班)、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
(1)国际班“征集志愿”
国际班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国际班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国际班“征集志愿”设1个国际班志愿。英语单科成绩(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下同)不低于90分,升学总分达到国际班总分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国际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国际班。
(2)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普通高中安排两次“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顺序和数量)。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特长类剩余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3)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3.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
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志愿。其中:
(1)市内考区考生可以选报在市内考区有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其他考区考生可以选报在本考区有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特长类、境外课程班单设招生代码和名称,与该校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不同,报考时需选择对应的招生代码和名称。
(2)旅顺口区考生可以选报大连育明高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大连市第十一中学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所高中在旅顺口区计划招生均为15人(其中11人为指标到区计划)。
(3)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应达到B等及以上。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音乐、美术应达到B等以上(含B等)、劳动课程评价等级应达到A等,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成绩需“合格”;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考生的劳动课程评价等级应达到B等,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成绩需“合格”。
(4)来连人员随迁子女凡服从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学安排,并取得我市初中学校初始注册学籍,有三年初中学籍并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我市登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至少有一方在连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含租赁),自初一年级秋季入学前(8月31日前)至中考录取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中考时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可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志愿。
(5)非指标到校生不能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指标到校生志愿及指标统调志愿。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批次中提前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国际班志愿。
(7)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统招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使用相应学校特长类招生代码和名称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考生具有下列特长项目特长生资格,可以跨区域填报对应项目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管弦乐类和科技类;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三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二十五中学男子足球;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男子篮球;大连市第十六中学男子篮球;大连市第一中学女子篮球;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女子篮球;大连市第十二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红旗高中田径;大连长兴岛高中田径;大连海湾高级中学男女排球。
(8)考生填报外市外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志愿栏内。
(9)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录“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s://dlzsks.edu.dl.gov.cn)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录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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