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容县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4/4/16 8:11:07

2024华容中考政策方案

各相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4〕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九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体育艺术项目130分(体育100分、艺术30分)、理化实验操作40分。
八年级:生物学100分、地理100分、信息科技20分。
2.考试形式及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分堂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生物学和地理为合堂闭卷考试。体育艺术项目实行集中现场统一测试与学校考试相结合,体育项目学校考试成绩占40%。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实行分校现场测试。
文化学科考试由基教股组织实施,在相关学校集中设置考场。体育艺术项目由体卫股组织实施,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由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另文下发)。
3.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外语考试时长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考试时长各60分钟,信息科技考试时长为30分钟。
4.考试时间
①文化学科考试:

 

②体育艺术项目、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测试:5月30日前完成。
5.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全县所有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县教体局于4月20日前通过“岳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基教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考生信息审核汇总。凡参加过往届中考的复学学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参加高中录取时以往年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为依据。
(2)外省、市学生报名:户籍在我县辖区的外省、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在我县参加中考。报名办法:4月18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明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中考生物学、地理成绩证明,到红石中学提交书面申请。由红石中学审核材料、接受报名,并通过“基教平台”上报考生信息。无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生物学、地理成绩证明的学生,可向红石中学申请参加我县本年度生物学和地理中考。
(3)报名信息审核:各初中学校须通过“基教平台”打印“报考考生信息表”,组织学生本人对考籍各项关键信息确认并签字,同时将中考考籍相关表格(九年级外地转入需补考生物学、地理学生名册、九年级外地转入学生生地成绩认定名册、中考考籍遗留问题学生名册、听障学生免试听力申请表及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基教股。考生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审核不可修改。
6.考试收费
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执行。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1)必测科目:生物学实验操作,由教育技术中心作统一要求,各学校组织测试。
(2)选测科目:汉语口语交际、劳动与技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学校课程等,学生任选两项。选测科目由各学校自主组织。
2.考查时间。5月30日前完成。
3.结果呈现。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7〕9号)中提出的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1.评价内容。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为依据,重点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校应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成长状况。
2.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依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按照评价内容中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综合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完成时间。5月20日前完成。
4.结果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上报。
四、结果运用
1.初中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教体局核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由毕业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补考达到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初中结业证书。
2.招生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以学生十科考试成绩及艺术、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录取重要依据。各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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