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3/19 15:08:50
2024淄博中考政策方案
淄博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
根据《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字〔2024〕9号),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4月10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报名范围
初中三年级、四年级在校生及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除外)在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
根据市委、市政府功能区优化调整意见,同时考虑不同区域教学教研差异,2024年下列区域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中考安排如下:2020年优化调整后从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等区县新划入高新区(含先创区)、经开区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区县和张店地区中选择一个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及录取;文昌湖区商家镇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淄川区和周村区中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淄博大学城片区户籍居民子女参加今年中考的初四考生,可在原区县和张店地区中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
上述调整区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及录取,报名后不得更改。选择在张店地区参加中考录取的考生,具体报名要求、指标生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张店区教体局制定并公布;选择在原区县参加中考的,报名要求、指标生分配办法等实施细则由原区县教体局制定并公布。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区县要在报名前完成学籍信息变更,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初中学校完成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后,汇总考生信息交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4月14日,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健全中考组织工作机制
各区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中考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考点学校是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区县、各考点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考试科目与范围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会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美术);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劳动、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还可自愿申请参加初三结业时已考的地理、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和信息科技4个学科重考。
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运动参与、体质健康学年测试、体质健康毕业测试(含必考项目、抽选考项目)和运动技能项目测试。按照《淄博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休学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等级认定。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安排
表1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表2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四)考场编排和考场设置
文化课考试以区县为单位混编考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信息数据库编排考场,于考前一周下发编场数据,由初中学校打印并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区县打印准考证存根并下发至各考点。
文化课考点原则上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在初中学校,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8877”或“66666”排列。
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并于5月30日前汇总上报考查科目成绩。
(五)考务工作
1.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考点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做好所有考试、会考和考查科目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要严肃考务工作纪律,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规范考务工作责任书。各区县要组织辖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开展好考风考纪教育活动。
2.落实考试安全保障。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区、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卫健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点正常用电和周围道路畅通,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考区根据考点周边道路情况,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对考点周边路段适时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考生顺利抵达考场。
(六)阅卷工作
1.阅卷组织形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其中,英语口语与听力考试、信息科技考试、艺术科目人机对话测试采取计算机智能化评卷。
2.严肃工作纪律。阅卷前,要对所有阅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阅卷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严格落实阅卷工作人员签字负责制度。
3.严密试卷扫描。试卷扫描实行全封闭管理。试卷扫描地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试卷扫描、试卷收发、考场记录登记要专人专岗,不得交叉。
4.强化过程管理。各学科阅卷小组要在阅卷工作开始前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认真组织试评,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加强阅卷质量监控,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认真做好数据备份和评卷工作记录,确保阅卷质量。
5.严格保密纪律。阅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阅卷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阅卷期间上网、使用手机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在试卷保管、扫描和阅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泄密事件,将根据情节书面通报给责任人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学业水平考试阅卷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和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7月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依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成绩查询方式: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zibo.gov.cn;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爱山东”APP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淄博市2024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2024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自主招生录取、艺体科技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一、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和艺体科技特长生录取。将考查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方案和艺体科技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一)自主招生录取。由自主招生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和特色建设需要,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6月18日-20日,有关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21日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导入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二)特长生录取。采取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6月21日-23日,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并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7月1日,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根据本人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告知书提示慎重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7月3日前,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本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二、综合录取
(一)志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1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学校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5个非指标生志愿(5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2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2 个专业。
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集中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7日-12日。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1.“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行录取。“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艺术类考生中考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1)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考生首次志愿信息,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每个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扣除提前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特长生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考生)等额划定各区县提档分数线。
(2)指标生计划录取。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2B3C1D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计划。若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等级2B3C1D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5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3)非指标生计划录取。非指标生计划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2B3C1D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3C1D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四、五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若有空余计划,再从会考科目等级2B3C1D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四、五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3.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2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2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按照本校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确定录取专业。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三)征集志愿录取。7月12日18:00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7月13日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4日-17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提档线以上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适当降低提档线,但最低不得低于提档线的85%。
三、关于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考生录取。报考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在综合录取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s://zkzs.zbedu.net)填报志愿。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关于并列考生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先参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相同,再比较会考科目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即:先录取A等级多者,A等级数相同,再比较B等级,优先录取B等级多者,依次类推;若会考科目等级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四、考生报到
7月18日前,市教育局将通过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名单,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查询链接及报到须知,并于7月18日-20日组织考生报到。学生须持准考证或初中学籍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限定报到时间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办理退档手续。因录取考生未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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