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6 7:55:40
2023七台河中考政策方案
七台河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为了公平、安全、科学、规范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2]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2.坚持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原则。
3.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175人,中职类计划招生2600人(全省范围内招生)。
1.市第一中学计划招生830人。其中:择优生150人(市区中考成绩前150名),配额生680人。
2.市实验高级中学计划招生870人,全部为配额生。
3.市田家炳高级中学计划招生840人。其中:配额生700人自主招生足球10人、排球20人(男女各10人)、传媒30人,特长生音乐 15人、美术35人、体育30人。
4.市第二中学计划招生535人。其中:择优生445人,自主招生体育单项达标20人,特长生体育四项50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
5.市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5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择优生100人;职业技术类专业400人。(含生物化工技术应用专业50人(限招男生);机电技术应用专业50人(限招男生);服务机器人装配与维修专业50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100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100人;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50人)
6.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计划招生2200人(全省范围内招生,仅初中起点)。其中五年制高职700人、中专800人、3+2贯通培养 700人(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以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
三、招生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市第一中学择优生,市田家炳高级中学排球、足球、传媒自主招生,市第二中学单项达标自主招生、体育四项特长生;
第一批次:市第一中学配额生;
第二批次:市田家炳高级中学音、美、体特长生;
第三批次:市实验高级中学配额生、市田家炳高级中学配额生;
第四批次:市第二中学音乐、美术特长生,择优生;
第五批次:市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择优生;
第六批次: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类招生;
第七批次: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中职类招生。
四、优质高中配额指标计算办法
市第一中学、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和市实验高级中学招生计划配额指标将依据市区各初中学校毕业学生数、毕业(升学)考试及格率、毕业(升学)考试低分率、初中四年巩固率、课改工作、德育工作等六方面内容配额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其中:毕业学生数占 75%、毕业(升学)考试及格率占10%、毕业(升学)考试低
分率占 4%、初中四年巩固率占4%、课改工作占4%、德育工作占3%。
五、各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录取办法:市一中择优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市二中体育四项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满分x76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自主招生详见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2.市第一中学配额生录取办法:依据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办法计算各初中学校配额指标,按照考生志愿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录取,额满为止。市区各初中学校校际间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差的分数不超过最高录取分数线的8%。
3.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考生志愿,然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满分x76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4.市实验高级中学配额生和市田家炳高级中学配额生录取办法:依据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办法计算各初中学校配额指标,按照考生志愿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录取。按照两所学校招生计划,配额到各初中的招生学生数以8.7:7.0为比例进行分配,当志愿和名额不对等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市区各初中学校校际间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差的分数不超过最高录取分数线的 12%。
5.市第二中学特长生、择优生录取办法:
市第二中学特长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然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满分x760)x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40%。
市第二中学择优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6.市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择优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职业技术类专业依据考生中考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
7.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由学校自行录取。
六、配额指标的具体规定
以下情况不享受配额指标:
1.外省、市、县学校毕业年级转入本市区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的学生。
2.在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后,由市教育局直属中心区初中学校转到市区其他初中学校的学生。
3.市区初中毕业年级转学的学生。
4.初一阳光分班后在本校择班的学生。
5.初一阳光分班后第一个学期内择校的。(市教育局直属的中心区初中学校之间转学的、偏远初中学校转入市教育局直属的中心区初中学校的学生)
6.初中期间在本人学籍所在学校以外学校借读的学生。
7.休学期间在本校或其它初中学校借读的学生。
备注:市教育局直属中心区初中学校是指市第四中学、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逸夫中学,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初中部。
偏远初中学校是指除市教育局直属中心区以外的初中学校。
七、录取说明
1.市区和勃利县之间不跨区域招生。
2.考生是否享受优质高中招生配额指标严格按照本方法第四条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提供具体佐证材料。3.考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优质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C级及以上。
八、照顾录取范围及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5]29号)精神,照顾录取范围及标准如下(1-4项):
1.归侨和华侨子女考生(持市侨联证明)加10分;
2.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
3.八小少数民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蒙古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加10分;
4.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5.现役军人子女:根据《七台河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七政规〔2021]1号)精神,军人子女照顾录取范围及标准如下: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其子女在中考时按照学校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根据应急部、教育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黑应急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中阶段入学照顾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7.公安民警子女:根据《七台河市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和全国特级、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一等功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七公发(2021)21号)的要求,照顾录取政策如下:
市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报考市区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绩加20分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绩加15分录取;全国特级、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一等功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绩加10分录取。
上述加分项目不重复,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取其中最高一项。
照顾加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后补无效。享受以上照顾加分项目的考生在市教育局复审后,须在本学校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监督。
九、2023年中考成绩赋分办法
各学科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40分、体育80分,总分 760分。
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七台河市区初中毕业(升学)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七教发〔2019]53号)要求,从2022年开始,生物、地理成绩不再计入中考总分,采取等级呈现。地理、生物等级为“A”(60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优质普通高中(第一中学、实验高中)。等级为“B”(60分以下)
的学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田家炳高中、第二中学)。
十、农垦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垦森工所属学校移交后中考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597号)文件要求:2023届北兴农场中学初中毕业学生(2019年初中入学)开始执行我市中考招生模式,按统一标准计算配额指标,可直接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及其它高中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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