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票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23 8:26:37

2023北票中考政策方案

全市各初中,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朝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朝政办发〔2021〕29号)《关于2023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的通知》(辽教通〔2023〕4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体育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8号)《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3〕3 号)有关要求,我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考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考安排

(一)组织实施

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朝阳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中考工作。朝阳市教育局和五县(市)教育局分别组织本考区的考试、评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初中毕业认定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市招考办负责。

(二)考试科目设置

1.九年级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设置

①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合、文综合为中考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分别为120分,英语科目含听力20分,理综合满分为18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70分、生物20分),文综合满分为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5分、历史65分、地理20分)。语文和理综合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数学、英语和文综合各为120分钟。英语考试听力部分的分数不计入总成绩,英语考试满分按笔试成绩×1.2计算。

②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能力考试以满分值10分计入中考总分。

③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满分值60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考试方案由体卫艺股另行通知。

④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四科为“五年制高职考试”科目。

2023年中考总分为760分,各科成绩和折算成绩出现小数的,均保留一位小数。“五年制高职考试”四科总分为420分。

(2)考查科目设置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 A (优秀)、 B (良好)、 C (及格)、 D (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2.八年级考试科目设置

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完即考科目,2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地理40分,生物学笔试30分、实验操作10分,2科合计80分,以实际得分计入学生2024年中考总成绩。

(三)考试命题

九年级中考由朝阳市统一组织命题;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开卷笔试由辽宁省统一命题,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朝阳市自主命题。九年级考试命题规则如下:

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认真落实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规定要求,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或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

2.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试卷易、中、难试题的比例为7:2:1,既要防止试卷过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要避免试卷过易难以体现区分度。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3.建立试卷政治审查制度。在中考命题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试题政治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各学科特别是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试题的政治性审查,重点审查试题选材的价值导向和材料使用的严谨性,杜绝出现国旗国徽图案使用不规范、国家地图版式不完整、不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问题,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

4.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考试命题要结合当前“双减”任务,引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四)九年级毕业认定

依据初中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构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 A (优秀)、 B (良好)、 C (及格)、 D (不及格)四个等级。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条件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颁发教育局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1.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 C 等级以上(含 C 等级)。

2.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中考。参加中考获得有效成绩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3.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无有效成绩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未能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五)考试时间

2023年中考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6 月 27 日

15:00——16:30

地理、生物学(八年级)

6月28日

08:30——11:00

语文

13:30——15:30

数学

16:10——18:10

文综合

6月29日

08:30——11:00

理综合

13:30——15:30

英语

考查科目由学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六)考点安排

全市共安排三个考点,即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和第三高级中学,各考点做好与公安、消防、保密、卫健、通信、电力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检查,维护考点周边交通和治安环境,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七)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中考中作弊和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

1.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及中考报名人数,以及国家关于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2023年全市高中计划招生249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870人,尹湛纳希高级中学870人,第三高级中学750人。

(1)特长生招生: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各招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运动员25人、25人、 50人;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各14人(音乐美术各7名),共28人。

(2)示范高中普通生招生:根据“将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政策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定向招生政策。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合计招收普通生1662人,其中:择优生166人,定向生1496人。定向生比例占我市示范性高中普通生计划的90%。定向招生执行《关于下发北票市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方案的通知(修订)》(北教发〔2022〕59号)文件规定。定向生指标在高中招生录取前公布。特长生和择优生录取后,将剩余的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重新排序,排名第1496名考生的分数减去12分,即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实际控制分数线。

(3)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招生700人。

2.录取方法

(1)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提前录取。3所高中特长生招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具体承办,加试时间、内容、办法等另行通知。各初中组织体育特长生到有意向的高中报名,两所示范性高中不得兼报,按照考生报名志愿录取;艺术类(音乐美术)特长生报名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录取成绩参与2所示范性高中学苗平分。艺术类特长生录取不降分,以第1690名考生的成绩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特长生以所报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作为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进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省示范性高中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单列,实际录取特长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时,不予补录。

(2)示范高中择优生的录取。特长生录取后,将其余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全市统一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66人。

(3)示范高中定向生的录取。特长生、择优生录取后,将剩下的每所初中具有示范高中志愿且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排序,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以内,根据各初中定向生指标择优录取。如某初中没有择优生,也无定向生,可录取本校名次最高的考生1人。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内,某初中的定向指标没有用完,教育局收回,转为录取全市尚未录取的高分考生。操作方法:将全市尚未录取的具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示范高中招生只录取一次,录取后不到高中注册,出现缺额不再补录。

(4)示范性高中平分学苗方法。①考生名次排序办法:按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高者列前;仍然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总分,高者列前;仍然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②将择优生和定向生按统考成绩、艺术类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总分分别排序,确定单双号,统一编组一次性平分。③组织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抓阄,确定单双号两部分学生的归属。

(5)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的录取。将示范高中录取后尚未录取的有第三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完毕。未按时到第三高级中学报到注册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6)高中招生一律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录取,没有参加中考和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根据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填报情况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报经政府同意后,统一划定北票市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低于这一分数,任何高中不予录取。

3.批次招生、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完成。第一批次由北票市教育局负责,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批次由朝阳市教育局和五县(市)有需求的考区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共同完成对在全市设置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第三批次由朝阳市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完成对全市第二批次未完成计划的补录工作。

4.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不予办理。不定期开展新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新生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5.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休学学生在总分中减10分录取。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关于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

1.招生计划

2023年面向我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部分,在辽宁省下达招生计划后,北票市教育局及时转发给各校,各校要及时将招生计划传达给每位报考考生。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次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并且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朝阳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只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有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填写《朝阳市2023年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3)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文件规定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4)成绩使用。“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四个学科,总分满分值为420分。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参加2023年朝阳市中考,以四科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执行朝阳市中考加分的规定。

(5)考试名次排列办法: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各初中要高度重视职教中心招生工作,积极为职教中心输送学生。全市各初中学校都要按不得低于今年本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完成为职教中心组织生源的任务;职教中心要切实强化招生工作,拓宽招生渠道,在抓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1.招生计划

职教中心计划招生750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愿望的学生预报名,5月15日至6月15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14日,职教中心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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