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6-12 13:45:55

根据《关于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余杭中考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凡报考省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以下简称中本一体试点批)的考生于2023年6月30日中午12:00—7月1日中午12:00登录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k.yhjy.gov.cn:88),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填报中本一体试点批志愿,被中本一体试点批录取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再录取。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已被各类高中学校自主特色班招生录取的学生),于2023年7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5日中午12:00登录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填报第一、二批录取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和家长须于7月5日12:00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前完成志愿填报和更改,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

余杭区、临平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7月5日下午17:00前在所在初中学校办理志愿填报确认手续(仅是对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前考生最后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不能对已报志愿进行更改)。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外地初中应届毕业生,于7月5日下午17:00前到相应辅导站(余杭区)或中心学校(临平区)办理志愿填报确认手续。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

1.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五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分别是:中本一体试点招生、自主特色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特色特长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共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已被前一批次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2.报考自主特色班招生、名额分配生、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经相关学校推荐确认或术科(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后,即视作已完成相应志愿的填报。

3.特色特长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集中统一招生。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三个批次进行。报考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须一次性填报第一批、第二批相应的升学志愿。以上两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应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及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高中学校均纳入第三批招生,其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其志愿填报与第一、二批志愿填报方式相同;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的招生采用考生与招生学校双向选择的录取方式,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列入集中统一招生中第一批招生录取的为公、民办普通高中(含面向余杭区、临平区招生的市区八所普高)和职业高中(纳入第一批次的职业高中招生名额,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5%左右),第一批招生录取志愿代码招生单位或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志愿代码详见《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报考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其中10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

列入第二批招生录取的是区外面向余杭、临平招生的民办普高,余杭区、临平区职业高中的剩余计划数及临平卫校和杭州现代技工学校,面向余杭区、临平区招生的中专学校。其中职业高中和临平卫校分专业大类进行录取,具体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及志愿代码详见《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报考中专的考生可根据《2023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公布的招生学校(专业)计划填报志愿。报考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其中10个招生学校(专业)的志愿。

考生及家长应在认真阅读《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文化课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计分与划线

(一)计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考生加分按《关于2023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三)划线:根据集中统一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总数减去实际完成的自主特色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特色招生)按一定比例划定第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批次区外面向余杭、临平招生的民办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二批次中其他类别(职业高中的剩余计划数、临平卫校、杭州现代技工学校、中专)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

各类高中所有招生录取都须符合相关学校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两区内自主特色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特色招生。特色特长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集中统一招生,集中统一招生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三个批次。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一)自主特色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特长特色招生投档录取

根据各招生学校自主特色招生、名额分配生、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招生学校相关提前批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术科测试成绩等以一定权重组成的考核总分,择优录取。

(二)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投档录取

1.确定投档位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并在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即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次。

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2)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成绩高的考生;

(3)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业水平考试中科学成绩高的考生;

(5)学业水平考试中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成绩高的考生;

(6)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投档录取。按已排定的投档先后位次,逐个对考生进行投档,前一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考生进行投档。在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志愿(最多10个),从志愿①到最后一个志愿逐一进行投档,即先投到志愿①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该生就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以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三)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投档录取

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投档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第二批上线且符合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

考生在第二批投档录取方式和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四)集中统一招生第三批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其志愿填报与第一、二批志愿填报方式相同;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的招生采用考生与招生学校双向选择的录取方式,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录取后,凭初中学校下发的成绩单(成绩单由初中学校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及学校印发的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按时到学校报到、注册。

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良渚职业高级中学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闲林职业高级中学的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和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动漫与游戏设计方向)专业、临平职业高级中学的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大类(航空服务专业)、乔司职业高级中学的服装表演专业、临平商贸职业高级中学的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和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美术普职融通班)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作为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2.集中统一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进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可以互相兼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9〕161号)要求,考生应根据自己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合理、慎重、理智确定报考的类别和学校。

3.职业学校专业安排

普通专业安排根据学生专业大类录取情况、结合各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确定专业安排办法。

总招生计划数的15%左右的职高录取名额,依据各校指定专业大类与人数,安排在第一批录取。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根据学生专业大类录取情况,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以中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4.考生按规定程序和所填报志愿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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