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周口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3-6-1 9:07:40

2023周口中考政策方案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初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一)报名
 
  2023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加分申报和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为中招报名、加分审核和志愿填报工作责任主体,中招报名和加分审核工作由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志愿填报由市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 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 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 2022 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3 年 1 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目,成绩原则上以 A、B、C、D 四个等级呈现,A等不低于15%、B 等以上不低于65%、C等以上不低于95%、D等不超过5%,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生物、地理任一科成绩为D级的考生,不能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市教体局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并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体育卫生艺术科和装备中心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各县(市、区)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考生一律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一)面向全省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二)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提前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特长生班。
 
  考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本批次学校设置两个志愿,学生自主填报,其中第一志愿含分配生志愿。
 
  第二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国际班。
 
  本批次学校设置两个志愿,学生自主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6月15日-19日。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志愿设置,加强学生志愿填报管理,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志愿填报程序,杜绝学校违背学生意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现象。
 
  三、录取
 
  (一)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编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按各学校实际招生能力分配到学校,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确定录取分数线
 
  分数线划定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三)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普通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 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分优先原则,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市、区)新审批学校需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学校代码,由市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四)录取时间和办法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
 
  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2.面向本县(市、区)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提前批次:特长生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日。
 
  第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6日-20日。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和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25日。
 
  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根据全市录取时间安排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录取办法为:根据系统设置,市教体局统一按照 1:1 的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县(市、区)教体局和高中学校依据志愿进行录取。同时,严格规范招生和学籍注册管理。在学籍建立时,必须做到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和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同步建立,不得遗漏。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平台查 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各县(市、区)教体局应及时将征求志愿的相关信息通知考生,达到生源县(市、区)最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定于8月1日-2日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3日-6日。
 
  四、相关政策
 
  (一)切实做好分配生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落实分配生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要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逐步扩大分配生比例。今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就读初中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考生;二是初中应届毕业生;三是三年内没有转学且人籍一致。
 
  各初中学校应于 2023 年6月10前将符合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名单在就读学校张榜公布并上报县(市、区)教体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将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信息于6月15日前录入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分配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配生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2023 年起,特长生报名加试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具体方法按照《2023 年周口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周教基〔2023〕101 号)执行,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实施。5月中下旬,市招生考试中心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将审查后的名单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中招录取时,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三)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
 
  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省实 验中学实验班招生计划从三个班调整为两个班,从2024 年起,不再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 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四)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市、区)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含淮阳区)的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五)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21〕1 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适当范围内统筹调剂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否则,一律不注册学籍。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提前招生等违规违纪的民办普通高中,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下一年招生资格。
 
  (六)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 2。按照“谁主 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县(市、区)教体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县(市、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 18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 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 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 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 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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