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6-1 7:30:42
2023临清中考政策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聊教体字〔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临清市学籍的2020级、2021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临清市外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有中职和技工类院校报考需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非高中阶段在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中职技工类院校录取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已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补考或重考,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因2022年未实施生物实验操作测试,初三年级理化实验操作满分2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16分(含)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低于16分,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满分10分。
今年取消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从2023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艺术(音乐、美术)测试作为考试科目纳入中考(考试办法另文发布);报考体育类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考生,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联赛等活动中获得录取名次。
聊城市外回原籍考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聊城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6月13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日-20日,考生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sbm.lcedu.cn)进行报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需同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确保畅通。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三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聊城市内回原籍的,提交户籍证明材料;聊城市外回原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均带公章)。经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聊城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2023年公、民办普通高中在临清市招生共9000人。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的成长成才路径,临清市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设立“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在临清市计划招生400人,注册中职学籍,与普通高中同时同批报名、录取,在工业学校就读;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设立“职教高考实验班”,在临清市计划招生100人。
临清二中、临清三中、实验高中、清华园高中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招收艺体特长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考生只能报考第一志愿学校的特长生班,否则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特长生单独编班。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长生报名于6月17日前完成,高中学校将报名信息于6月18日报教体局107室。特长生测试于6月20日统一进行,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组织,及时公布加分结果,确保公平、透明,测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各高中学校于6月21日将特长生测试结果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具体事宜见各学校招生简章。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表。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2023年我市继续实行根据户籍地址划区域招生办法,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止到5月15日。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中招生范围:
城区:南门居委会、南门街、古楼街、古楼居委会、古楼东街、杨桥街、杨桥居委会、果园街、国棉街、东关街、东关居委会、东兴街、桑树园、沙窝屯、黑庄
乡镇:新华办事处(城区片区以外)、烟店镇
二中招生范围:
康庄镇、金郝庄镇、魏湾镇、老赵庄镇、戴湾镇
三中招生范围:
城区:白布巷、大寺街、柴市街、福德街、箍桶巷、光明街、锅市街、后关街、吉士口街、考棚街、马市街、前关街、商场街、上湾街、顺河街、太平街、桃园街、健康街、天桥街、竹竿巷、车营街、车营居委会、北关街、北门里街、林园街、林园居委会、北三里居委会、大桥街、大桥居委会、新北街、南门里街、新开街、新开居委会、元仓街、更道街、古楼南街、窑口街、窑口居委会、九龙街、育新街、会通街、曹岗街、龙华街、西门里街及我市学籍外地户籍学生、我市学籍无户籍学生
乡镇:先锋办事处、潘庄镇、松林镇、尚店镇
实验高中招生范围:
城区:南厂街、职工新村、龙山南街、临馆街、新华南街、济津街、南关街、南关居委会、夹道居委会、西夹道、东夹道、教场村、北关居委会、胡家湾居委会、小三里居委会、土桥居委会、河洼居委会、三里堡居委会、大三里居委会
乡镇:青年办事处(城区片区以外)、大辛庄办事处、刘垓子镇、唐园镇、八岔路镇
聊城市清华园高级中学、聊城市文启高级中学、聊城市世纪园学校、聊城市少年军校、聊城市江北高中、聊城市南湖高中、聊城市东方高级中学、聊城新学道高级中学、聊城市华昌中学、聊城文苑中学、聊城苏通高级中学、聊城文昌高级中学、“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
招生范围:临清市户籍或学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弹性招生范围:
先锋办事处郭堤、五里庄、胡八里、张官屯、什方院、孙庄、杜庄、王井等村划转至新华办事处托管,潘庄镇刘梭庄、吴梭庄划转至烟店镇托管,以上村庄的考生,可在一中、三中之间自愿选择报名。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其中职业院校包含“3+4”高职高师本科、“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1.普通高中和“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具有临清市户籍或学籍的在临清市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学校为片区所在公办高中、聊城市清华园高级中学、聊城市文启高级中学、“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一所第二志愿学校(不含临清市外高中)。聊城市清华园高级中学、聊城市文启高级中学、“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面向临清全市招生,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经批准在临清招生的外地高中学校,参加征集志愿招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2.“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高职专科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技工类院校面向全省招生。
网上统一录取结束后,中职技工类院校如剩余中职技工类招生计划,可招收社会青年,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日-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临清市域普通高中和“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
7月7日-8日,在临清市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和“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首次填报志愿;
7月20日-2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30日-3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4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和“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前300名考生(去掉特长生加分)和特长生,再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去掉特长生加分)、“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去掉特长生加分)、“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去掉特长生加分)。全市前300名考生可在第一志愿高中及临清市各公办高中之间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录取。
全市以第4500名考生的成绩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首先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取消特长生加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教体局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将未录满的计划数面向社会发布。7月7日—8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职业学校“临清实验高中与临清工业学校联合育人班”、“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
(3)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按照中考成绩满分分值的50%划定。
(4)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和临清市教育体育局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临清市教育体育局公示栏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到民宗局办理),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中考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即对被录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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