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5-11 11:57:58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省市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2023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计财科、督导室、市教科所、市技装所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职成科科长任主任,统筹协调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公开。中职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流程、录取结果等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开发布。
(二)自主选择。各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权利,严禁运用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干扰学生选择学校。
(三)平台录取。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工作方案通过平台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四)凡读必考。凡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完成初中学业并参加2023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报读我市中职学校。
三、具体工作
(一)网页宣传
1.自制网页。学校自制静态网页,由图片和文字组成。
2.内容格式。客观准确描述学校概况、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等;网页不直接使用本地视频,可链接第三方网站视频内容;格式1920px*1080px,内容10M以内。
3.报送程序。县属学校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
4.报送时间:4月30日前。
(二)招生计划
1.下达流程。由招生学校按条件申报,县属学校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后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核定后再下达到各学校。
2.适用范围。市内计划用于招收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外计划用于招收我市户籍往届生和市外户籍学生。
3.专业分配。招生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分配各专业和各类别招生人数。
4.动态调整
(1)专业计划。每次录取结束后,如需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应于招生计划余额确认前2日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XX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调整表》(附件1)。
(2)追加计划。第一次调剂补录结束后,招生计划完成且尚有办学余力的学校,可在下次招生信息发布前5日填写《XX学校增加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2),申请追加原计划20%以内的招生计划。
(3)补偿计划。有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以下简称3+2高职)招生资格的学校,填写《XX学校补偿中职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3),按学校3+2高职计划的60%补偿中职招生计划。
(4)缩减计划。首次录取结束后,市内计划录取人数未超过50%的学校,缩减该校原计划的5%;第一次调剂补录结束后,市内计划录取人数未超过70%的学校,缩减该校原计划的10%。
专业招生计划调整、追加计划申报、补偿招生计划,县属学校均由县(市、区)教科体局审核后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复审核定,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
各学校招生计划另行文下发。
(三)招生对象
1.应届生:南充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往届生:南充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3.市外生:南充市外户籍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信息采集
1.网址: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以下简称招生网)http://www.ncjypt.com/nczk。
2.时间:5月18日至最后一次补录上传名册截止日结束(录取期间信息采集功能不开放)。
3.方式
(1)应届生。报名参加南充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无需再进行信息采集。
(2)往届生、市外生。南充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南充市外户籍学生,登录招生网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完善性别、户籍地(省名+县市区名称)、生源类别(应届生、往届生、市外生)、学历层次(初中、高中)、应届生毕业学校、就读班级、现住址、家长(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4.要求
(1)确保信息无误。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注册信息等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须申请修正;注册信息时,注意正确勾选生源类别。
(2)确保填报完整。学生注册信息必须准确、全面、完整,方可进行志愿填报。
(3)妥善管理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系统信息修改、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报到注册的唯一身份标识,学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如忘记密码,可凭身份证明在当地教科体局申请修改或重置,往届生、市外生可到县(市、区)教科体局或市教育体育局申请修改或重置。
(五)志愿填报
1.时间
(1)模拟填报:6月1-3日,系统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2)正式填报:6月23-28日,正式志愿填报。
2.方法
(1)南充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凭中考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网填报;其他学生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网填报。
(2)志愿可在填报期间进行修改,修改保存所用验证码只发送3次,每次有效期10分钟。
3.设置
(1)顺序志愿。设置4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中职学校,选择该学校的1-2个专业。
(2)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国、省、市级示范学校或重点学校(如辖区内无此级别学校,可推荐1所优质中职学校为第一批次;未完成整改的“空、小、散、弱”学校除外)。
第二批次:非国、省、市级示范学校或重点学校,未完成整改的“空、小、散、弱”国、省、市级示范或重点学校。
调剂补录和自主补录不设批次。
(3)志愿调配。设置“是否服从调配”,学生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选择“是”,不愿意服从专业调配的,选择“否”。
(4)职普融通。与试点学校其它专业同批次填报。
今年我市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3+2高职)招生将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另行文通知。
4.填报要求
(1)凡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各类学生,均须填报志愿。
(2)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学生本人操作,由学生和家长自主确定。
(2)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篡改学生志愿。
(3)所有志愿均以系统填报为准,学生填报志愿应当认真、审慎,精准选定志愿填报学校及顺序;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系统锁定志愿信息,不能更改。
(六)新生录取
1.录取时间:6月30日。
2.投档规则
(1)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分轮投档”的原则投档。
(2)招收应届生的中职专业按招生计划105%、国家控制招生专业按100%投档;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投档。
(3)已被普高录取又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不予投档;确有就读中职学校意愿的学生,须撤销普高录取方可进行投档。
3.投档方式
(1)应届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
(2)总分相同学生分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投档,文科专业按语文、数学、文综、英语排序,理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理综、英语排序,单科成绩相同的学生,由系统随机投档。
(3)往届生、市外生按志愿由系统随机投档。
(4)中考成绩零分学生,不参加首次录取和第一次调剂补录投档,第二次调剂补录时,在中考学生全部投档结束后,再按志愿由系统随机向还有招生计划的学校投档。
4.录取规则
(1)按“系统填报,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按专业录取、以计划为限”的总要求,在招生网完成录取。
(2)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学生按投档顺序录取。
(3)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进行录取。
(4)学校对投档学生进行选择性确认,或不确认排序在前的投档学生,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查,且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生计划。
(七)报到注册
1.时间:录取结果发布后至7月7日。
2.方式。学生在以下两种方式中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到注册,学校在招生网中予以确认。
(1)学生到录取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身份证,缴费注册后登录招生网确认。
(2)学生通过扫描学校二维码确认报到注册,缴费后登录招生网确认。
3.规则。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所有学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经志愿学校录取,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
(1)被录取学生确需变更,可向录取学校申请撤销,经学校同意撤销后,方可报读其他学校。
(2)被普通高中补录且选择就读普高的新生、被3+2高职招生学校录取的中职新生,系统自动解除录取关系。
(3)解除录取关系的新生如需恢复录取关系,由学校填写《XX学校恢复录取关系申请表》(附件4),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实,再恢复其录取关系。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实。
(4)解除录取关系所占计划,自动退回学校;3+2高职招生学校应退回原补偿的3+2高职的中职招生计划。
(八)调剂补录
1. 第一次调剂补录
(1)志愿填报时间:7月10-19日。
(2)调剂补录时间:7月21日。
(3)报到注册时间:7月26日前。
2. 第二次调剂补录
(1)志愿填报时间:7月28日-8月11日。
(2)调剂补录时间:8月14日。
(3)报到注册时间:8月20日前。
(九)自主补录
1.第一次自主补录
(1)自主补录时间:8月21日至9月10日。
(2)志愿填报时间:9月11-15日。
(3)网上录取时间:9月18日。
(4)报到注册时间:9月22日前。
2.第二次自主补录
(1)自主补录时间:9月23日至10月31日。
(2)志愿填报时间:11月1-10日。
(3)网上录取时间:11月13日。
(4)报到注册时间:11月17日前。
自主补录进行期间,学生可在招生网填报志愿,也可到校填报志愿。每次补录前,学校组织学生在招生网注册用户并完善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自主补录学生名册(附件5)。学校自主补录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余额。
(十)通知书发放
1.招生学校对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对未经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严禁提前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中职招生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事关职业教育发展、社会稳定、教育行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各地各校做好政策宣传、志愿填报等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形象。
(二)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咨询。各地各校要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成功后方可发布。严禁提前分流、提前招生、提前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阳光招生,强化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和《2023年南充市职业院校办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四)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分工。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技术支持,完成系统研发、运用维护,协助做好录取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附件6),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严肃问责,强化监督机制。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地目标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各地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监督平台,接受监督。凡出现招生违纪违规行为,扰乱我市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材料报送联系人:魏英;邮箱:nczj2810013@163.com;联系电话:0817-28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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