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5-9 16:49:09
2023枣庄中考政策方案
枣庄市教育局文件
枣教发〔2023〕9 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教育局
2023 年4 月12 日
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枣庄市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枣庄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报名资格。高中段在籍或毕业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者,均不得报考。未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高中段学校均不予录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中途退学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自2025 年起,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二批次普通高中和中职(技工)学校,不得报考一批次普通高中。
(二)报名时间
5 月6 日—5 月10 日
(三)报名地点
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及回户籍地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区(市)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准备。户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本市居住证,往届生、回户籍地学生需提供户口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学籍证明或初中毕业证。枣庄市学籍证明由初中毕业学校盖章,市外学籍证明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由学校出具、加盖县级学籍管理部门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房产部门核发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艺体专业生报名同时提供其报考学校核发的艺体合格证。
2.考试报名。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需填写《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1)。
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考生需填写《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2),报考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的考生需填写《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附件3)。
3.志愿填报。普通高中一志愿报考一批次学校(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枣庄三中新城校区<原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枣庄十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的,二志愿可选报二批次符合招生范围的学校,其中,一志愿学校之间不得兼报;报考一批次学校落榜的艺体考生可以按照普通考生身份报考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普通考生执行。普通高中、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不得兼报。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后高职院校首次志愿填报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初中后高职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4.资格审核。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将被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零散报名点要将学生信息与高中学籍系统比对,对于已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坚决不予报考。
5.信息确认。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打印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核对后签名并按手印确认。各报名点于报名结束后,将普通高中志愿报名材料汇总报送到区(市)教体局基教科(股)存档,初中后高职院校志愿报名材料汇总报送区(市)教体局招生考试机构存档;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志愿报名材料汇总报送区(市)教体局职继科(股)存档;市直学校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招考院和职继科存档。
二、考试与考查
(一)考试与考查科目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学科时事政治主要考查2022年6 月至2023 年5 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理、生物实行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八年级、九年级学年末,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取两次考试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往届生及外市回原籍的考生必须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补考。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安全,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2023 年体育与健康科目停考,成绩按照满分计入总成绩。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正常进行(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4、15)。
自2022 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中考改革,其中,艺术类科目(音乐、美术)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体育与健康科目推行“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考试成绩。
(三)考试组织实施
1.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为做好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工作的衔接,自2024 年开始,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调整至上午进行,其他科目按照文理搭配的方式安排在下午进行,考试科目全部单独进行,不再进行合卷考试;考试时长按照语文120 分钟、数学120 分钟、外语120 分钟、道德与法治90 分钟、物理90 分钟、历史60 分钟、地理60 分钟、化学60 分钟、生物60 分钟等标准实施。
2.综合素质评价参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6 月13 日(星期二)
9:00~11:00 语文(120 分)
14:30~16:30物理(70 分)、化学(50 分)(合卷)
6 月14 日(星期三)
9:00~11:00 数学(120 分)
14:30~15:50道德与法治(50 分)、历史(50 分)(合卷)
6 月15 日(星期四)
9:00~11:00 英语(含听力)(120 分)
14:30~15:50地理(50 分)、生物(50 分)(合卷)
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考查,由区(市)教体局制定,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3.自主招生考试依据《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附件4)组织实施。
4.艺体专业生考试按照《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5、6)组织实施。
5.初中后职业院校招生(含初中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初中后中职(技工)院校,下同),依据《枣庄市2023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7)组织实施。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市招生。招生计划有剩余的民办普通高中,向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提出录取区(市)外生源申请,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跨区调剂招生公告。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本校相关项目的学生。
2.初中后职业院校。初中后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制1 年或1.5 年;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级工学制3 年、高级工学制5 年、预备技师6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中级工学制2 年、高级工学制3 年,预备技师学制4 年。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学校。各区(市)教体局按照近年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选课走班及班额不超过50 人等要素,科学制定区域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区(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制定《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附件8),其中,指标生、自主招生、艺体专业生一般分别为年度招生计划的65%、12%、5%,艺体专业生计划不得高于近三年最高招生比例,一并申报,不再审批新增计划。
2.初中后职业院校。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于5 月29 日前,在“枣庄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aozhuang.gov.cn/jyfw/zsks/)公布。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专业,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由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人社局分别下达(见附件9、附件10、附件11、附件12)。
四、成绩发布与义务教育证书发放
(一)成绩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公布考试原始分数和成绩等级;等级划分原则是将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 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一般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按分数划定等级时,如果考生D 级及以上等级数量超过对应比例,则按实际得分划定等级。
(二)成绩发布。2023 年7 月10 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告为准。各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组织,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建档控制线等因素,确定本校各类招生录取分数线,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发布。
(三)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其本人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证书发放。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具有本市初中学籍、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修完规定课程且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放义务教育证书。区(市)教体局组织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补考,补考办法由区(市)教体局具体制定。市直学校自行组织补考,考试结果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发义务教育证书。
五、录取
高中段学校按招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录取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的原始分数,道德与法治、历史成绩的90%,地理生物成绩的60%。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一批次一志愿学校之前投档录取。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该学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C 级及以上。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
2.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 级及以上(即考生不得出现E 级)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得分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区(市)、学校可根据实际,在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配计划降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最多降30 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最多降15 分。
3.普通生。一批次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 级及以上(即考生不得出现E 级)的考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确定录取。二批次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分数+等级”的原则自行确定等级标准进行录取。
4.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
(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
依据《枣庄市2023 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7)组织实施。
六、录取优待政策
有关考生填报《枣庄市2023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附件13),录取时降分投档,选最高项、不累计。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 分;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系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低20 分;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我市台商随行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 分;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区(市)及市卫健部门逐级审核后降低5 分。
附件:1.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2.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 15 —
3.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4.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5.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6.枣庄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专业预录审批登记表
7.枣庄市2023 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8.枣庄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9.枣庄市2023 年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0.枣庄市2023 年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1.枣庄市2023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2.枣庄市2023 年技工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3.枣庄市2023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14.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15.枣庄市2023 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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