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 16:54:33
2022乳山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威海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威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初中学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乳山市普通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无普通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报考工作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8级(初四)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测试实行二选一;2019级(初三)学生考试科目为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2020级(初二)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信息技术。因疫情原因,暂停初四年级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英语听说等科目考试。其中,体育与健康成绩以满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满分计算,与2021年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计入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总成绩;英语听说不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由80分提高到100分。
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历史、生物学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重考1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初二、初三阶段未考的科目,可申请报名补考。
2.考查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威海市域外转入我市初中学生均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原始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 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具体日程:
6月19日,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高水平体育特招生及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工作另文下达。
考查科目于5月20日前完成,各中学将考查科目成绩报招生考试中心。
(四)考试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成绩用分数(满分560分)呈现,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道德与法治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初三生物学与初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并后,用等级呈现。
2.考查科目。成绩为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B、C、D四个等级。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编排名次或公布名次。
(五)考试形式
道德与法治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进行,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进行。其他考试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所有考试严禁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六)试卷评阅
实行网上评卷,由市教研中心负责。要提前做好网上评卷设备的检测、软件的安装调试、网络安全保护、人员培训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培训及评卷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评卷工作6月20日完成,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招生考试中心6月23日前完成,6月24日公布成绩。
(七)经费保障
初中学业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各初中拟定,于5月20日前将评定结果报基教科审核,合格后上传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2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594人,其中我市普通高中招生1529人,威海市域内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65人。
(二)招生志愿填报
中等职业学校(含“3+4”高等师范教育、“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下同)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三)招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要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学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 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 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 项需达到B 等,达到B 等的科目中至少含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1 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 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 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 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普通生招生计划数的8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初四学业考试报名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进行分配。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政策,不得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7 月10 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在“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网报志愿择优录取,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招生学校进行虚假宣传,严禁设置报考门槛、控制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现象的发生。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
2. 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参照《2015年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根据军人服役单位的不同,在中考录取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5%和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残疾考生考试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尽力为残疾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对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各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通信地址,对举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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