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迁市高中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2-5-24 8:18:47

2022宿迁市高中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录取顺序:

(1)7月2日:投档录取“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

(2)7月2日至5日: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3)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7月2日发布计划余额,7月3日9时至17时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4日至5日投档录取“征求平行志愿”;

(4)7月7日至8日:五年制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对口单招班、省属中专远程网上录取;

(5)7月9日至12日:市内外中职远程网上录取。

每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即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时依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每个考生只出档一次,按志愿投档以后,下面志愿自动废止。

2.中考录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分2个小批进行。

第1小批:录取“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和“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

第2小批: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先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后录取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

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统招计划正常录取。

未被体艺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所填志愿参加普通类录取。

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

在第一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投档不足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参照高考录取,将招生计划余额向社会公开发布。处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且未被第一批次投档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投档,仍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余额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在第一批次投档完成后,无论考生是否到校报到注册,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投档机会。如考生未及时到校报到注册则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资格,同时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征求平行志愿。

第二阶段:录取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省属中专”志愿的考生。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与中职与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省属中专录取同时段进行。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第三阶段:录取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

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招生学校(含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均须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上统一招录,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特别提醒:6月3日前在外的考生必须回到宿迁接受医学观察,6月3日后所有考生不得离开宿迁。

宿迁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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