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4-20 19:49:36
2022大兴安岭地区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现将2022年初中毕业、结业及各类升学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结业考试
(一)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及考查,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时间不得早于5月31日。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在籍的初中毕业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等级(含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不合格和当年没有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可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结业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及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历史学科结业考试均由地区统一命题、编排考场、阅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其余考生历史学科结业考试由各地自行组织(使用同一套试题)。没有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均要参加当年的结业考试。
二、初中升学考试
初中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三考合一”(即升普高、职高、高职)的办法,地区统一命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试。
(一)考试形式、科目、分值与时间
1.考试形式。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学科继续实行分卷联考。升学与结业考试采取答题卡答题的形式,网上阅卷。
2.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每科满分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为60分,历史学科满分为30分,地理、生物学科每科满分为20分,升学考试总分为790分。
3.考试时间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
下午13:30—15:00 物理
6月26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下午13:30—15:00 化学
15:40—17:4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27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13:30—15:30 生物、地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的考生应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3日,方式为网上报名,由地区统一编排考场、印制准考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查内容包括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中录取通知书、《初中生素质发展手册》、体检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可以兼报。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各地要严格执行地区下达的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见附件1),严禁超计划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准私自招收学生。转学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手续、证明等材料要齐全,并逐级审核。违反上述要求,不予注册学籍,责任自负。
2.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东校区招生计划中30%招录择优生,70%招录配额生。配额生指标继续按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及初中升学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教字〔2014〕16号)中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统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区的办法(见附件1)。艺体特长生面向全区招录,采取文化课和术科成绩“双进段”的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整体成绩确定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地区收回,面向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改招统招生。全区报考特长的学生文化课成绩若达到实验中学东校区择优生录取分数线的,可自愿投档录取。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报考特长的考生成绩若达到西校区统招分数线的可按该校统招生自愿投档录取。
3.大兴安岭地区实验中学东校区择优生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划定录取分数线;配额生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下5分内投档,未完成的配额指标地区将收回在全区内进行统筹安排。
4.加强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所有初中毕业生全部参加体育考试,与报考大兴安岭实验中学体育考试统一进行,并将体育考试成绩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中。
5.职业类招生考试。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初中学校要提高认识,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加快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调整普高招生比例,力争实现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2)各地要努力拓宽生源渠道,面向城市和农村各类群体,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教学拓宽招生渠道,在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1.命题: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升学考试均严格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命题,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切实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决不出偏题怪题;加大题面阅读量,增强学生快速提取关键信息、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确保我区命题工作与2024年省级统一命题平稳衔接。道德与法治学科中关于时事政治部分将作为习题背景材料,不作为考试内容要求,时间范围为2021年5月--2022年6月15日的国内、国际重大时事,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道德与法治课中与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论断不相符的,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准。
2.加分:中考加分按《关于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意见的通知》(大教字〔2015〕23号)文件标准执行。自2022年起,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号)文件精神,经行署同意,现按照规定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实施教育优待,对烈士人员子女报考实验中学录取时予以加10分照顾;对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实验中学录取时予以加5分照顾。提交加分材料要求为烈士人员子女考生需提交考生及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证明烈士人员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证明、消防救援人员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及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成绩认定:地区外转入的学生结业成绩认定材料应提交原始试卷、原就读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及转学手续。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八名以及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比赛中获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的艺体特长考生,凭相应证书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以上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准备好,地区教育局审核时间另行通知,不受理个人申报事宜,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大教字〔2013〕14号文件执行。凡自动放弃在我区各高中投档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补注高中学籍。
5.为确保配额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原则上初三年级不允许转学,如确需转入和转出的考生,则需出具相关的证明,经审核无误方可转学,转入当地(文本和电子)不满一年的原则上不享受配额生招生政策。
6.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阳光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公布违规招生举报电话,严禁初中学校教师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要密切关注初中毕业生去向,严禁外地学校私自到我区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坚决杜绝有偿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成招生队伍,深入各初中学校、社区、乡镇林场和行政村进行宣传。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澄清,要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开展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升学、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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