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3-4 21:12:51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制订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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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属国家教育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
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本区报名参加中考:
1.在本区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九年级学生或省内户籍在本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
2.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和往届毕业生(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二)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所有参加本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本次中考,包括本区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2.不在市级中招管理系统报名的学生,任何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3.本区户籍在市域外就读,未回本区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
5.省内非本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考生,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
6.省外户籍在本区就读的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及以上(2023年起需两年及以上,2024年起需三年及以上),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2022年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不动产权证或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可参加公办普高录取。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以上条件的,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7.龙湾中学定向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录取。定向生对象原则上须在定向初中学校连续一年及以上(以学籍为准),其中九年级必须在定向学校就读。从2023年开始,定向生对象原则上须在定向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及以上(以学籍为准),其中一年为九年级。
三、
报名组织工作
(一)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4日—7日(报名网址:http://zk.wzer.net),在就读初中报名。并将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备案,户籍在温州市、家长授权信息大数据对比的学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各初中学校须于3月20日前,在市中招管理系统中将未报名中考的学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
(二)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龙湾户籍要求回龙湾报考高中的应届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须在录取类别中选定“回原籍录取”,并于3月8日-9日携带本人户口本和报名信息核对单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统一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中考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
(三)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要求回龙湾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省内户籍在本区初中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及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初中往届生,报名时间为3月8日-9日,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浙江省内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初中毕业证书、本人户口本。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要求回龙湾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本人户口本。
在温州市外就读的龙湾户籍学生要求回龙湾报考的考生在报名学校参加中考,并于4月29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由就读学校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综合素质毕业评价,原则上各报名学校不再专门组织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四、
科目、分值、时间
2022 年中考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一)文化科目考试
1.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满分分值
备注
6月16日
(星期四)
9:00—11:00
语文
150分
——
13:40—15:40
科学
180分
——
6月17日
(星期五)
9:00—11:00
数学
150分
——
13:40—15:10
英语
120分
分值包括听力口语30分
15:50—17:30
社会
(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
80分
卷面分值为100分,按卷面成绩的80%计入总分
2.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两科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分值分别不超过两科试卷总分的5%。文化科目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禁止使用计算器。
3.文化科目考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体现深化课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导向,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体现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适当控制题量,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二)体育考试
1.体育考试项目共分为耐力、力量、跳跃、大球、特色等5个类别。
耐力类1项: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力量类2项: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跳跃类2项: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大球类3项: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
特色类1项:游泳。
其中,耐力类为男女生必考项目,其他类别可选考(即考生可分别选择3个类别中的各1个项目参加考试),每人共计4个项目,每个项目10分,满分40分。
2.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8日-20日,其中游泳测试安排在5月10日-11日。具体要求按照《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执行。
3.体育考试统一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三)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分值为30分,与文化科目考试分离单独进行,考试日期:4月23—24日(周六、周日)。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并公示相关材料,5月10日前汇总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A级人数。具体要求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温教基〔2018〕77号)执行。
(五)学业水平考试组织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六)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中考成绩。
五、
初中毕业资格认定与管理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按课程计划规定完成学业,经考核,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须达到4B1C及以上,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在《证书》上注明“毕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按课程计划规定完成学业,但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4B1C或学校毕业考试科目经补考仍有三门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在《证书》上注明“结业”。
毕(结)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区教育局验印,学校颁发。毕(结)业证书编号同学生学籍辅号。毕(结)业证书遗失后,不再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可由毕(结)业学校开具毕(结)业证明书并经区教育局盖章。
六、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杜绝招生舞弊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二)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
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四)监督制度
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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