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汶上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5-1 15:52:52

2021汶上中考政策方案

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给我县的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为汶上一中2500人(按录取顺序,前1800名学生在西校区就读,后700名学生在新建第三高中就读),汶上圣泽中学1600人,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2200人。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

二、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凡拟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须提前公布一二批次录取计划。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

三、招生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信息技术、体育、实验操作考试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另文下发),县教体局负责具体实施。

1.考试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2.考试时间:6月13日—15日。

6月15日下午,初中二年级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同时毕业年级学生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总等级评为A级的学生不得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0%;C级比例不超过28%;D级原则上不超过2%。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20日前报县教体局。

四、招生程序

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采用济宁市报名平台,其考试成绩作为各类学校录取的依据。

(一)报名

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县教体局负责报名信息的审核。

汶上县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需回本县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到县教体局报名。考生应具有正常在校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县教体局负责核实考生的户籍信息和学籍信息。

户籍在汶上县以外,因进城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随监护人来汶上县初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为4月28日—30日。

(二)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信息从全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中采集(学籍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时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学生姓名必须与学籍、户籍姓名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底—5月初):考生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信息由各学校或县教体局汇总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5月5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7月中上旬—8月中下旬):未被第一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jnjy.jining.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的,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第一阶段填报时,考生确定报考志愿后,需填写《2021年汶上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志愿。体育、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使用统一的报名信息采集库编场。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采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数据为准,2019年8月31日以后转入的),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凡是被我市高中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1.指标生录取。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汶上一中和汶上圣泽中学招生计划的60%,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占80%和对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综合评价结果占2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1)。汶上一中录取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根据该初中学校考生的志愿、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B(含B级)以上,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指标生在统招线下降低60分。汶上圣泽中学录取指标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且不受低于统招线下60分限制。未完成指标生录取的名额,纳入统招录取。

2.统招生录取。录取主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3.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是对报考音体美特长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特长生录取按特长生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录取名单于7月10日前由县教体局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通过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被“3+4”录取的考生(以市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公安民警子女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5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人员子女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四件实事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30号)要求,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立功受奖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以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确定的为准。(该政策仅限2021年高中段学校录取执行)

5.听力残疾学生: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进行审核、公示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4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1年汶上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3),由初中学校上报到县教体局。5月20日前,县教体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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