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4-20 15:35:17
2月22日,平顶山市教体局印发《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市城区考区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14日,县(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30日。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4元,每生三科共计收费12元。
全文如下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5〕118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21〕37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我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确保 2021年我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事项
1.考试对象。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专及职高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实验操作考试。
2.考试时间。市城区考区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14日,县(市、区)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30日。
3.考试内容。由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察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中招总成绩。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每位考生考1个主实验项目,分值为16分;考 2个副实验项目,各占6分,实验结束后整理实验器材,占2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
5.考试收费。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科收费4元,每生三科共计收费12元。县(市、区)每生每科上交市考务办1元,用于试卷、培训、考务管理等费用支出。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并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考务管理
1.设置考点的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每个考点设两个以上实验操作考场,每个实验操作考场内设有13(25)张实验台,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装考场视频监控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施。考点的设置以离考生较近为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校提出,县(市、区)教体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于3月22日前报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凡不具备设置考点学校的考生到邻近考点参加考试,各考点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化手段在考试中应用。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台签号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县(市、区)要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县(市、区)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县(市、区)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工作人员在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相互监督、程序严密,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即时登分即时公布成绩。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的试卷、答题卡按照我市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
2.强化保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对考点的设置要科学指导,合理安排。要做好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所需教学仪器、设备、易耗易损品的组织供应工作。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3.强化协调。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互相支持,以保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对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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