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九江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4-17 7:31:12

2021九江中考政策方案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从2021年开始,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下同);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各地中招办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初中学考成绩进行录取。
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3.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
4. 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或全国统一学籍信息表,历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证书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 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中招办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跨省、市的由市中招办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当地县(市、区)中招办审批。
6.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后,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
7. 2021年4月10日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规定填报;中职类志愿,可填报两个志愿;师范定向类,可填报一个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8. 市直各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报名时,应收集考生全家常住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统一交市中招办审核。各县(市、区)中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可参照市直学校做法进行。
9. 濂溪区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中招办报名。
10. 凡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到市中招办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全国统一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材料。
(二)考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总分共83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 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 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为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初二年级为100分钟、初三年级为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20分钟。
4. 体育考试相关工作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0〕12号)文件要求执行。
5.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考查组织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实验操作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信息技术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电化教育部门负责,音乐、美术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研部门负责。考查科目的成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生源学校一并汇总上报当地市、县(区)中招办。
6. 初中学考考点应相对集中,在乡(镇)一级设考点须报市中招办审批。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7. 其余有关考试事宜均按省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初中学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和市教科所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在初中学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中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各县(市、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查分手续,由市中招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查卷。
(四)录取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 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参照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工作要求按《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2. 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录取。凡录取到重点高中的考生,其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等级。严禁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凡未参加初中学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3. 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进一步提升中职学校生源质量,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各地职普比,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市、县属中职学校可以采取划线录取与注册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中招委按职普比要求划定并与当地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同时予以公布,各县(市、区)中招办可将当地中职学校与一般高中录取工作同批次进行。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4. 2021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具体方案及工作要求按《九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市中招委字〔2015〕2号)执行。
5.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县(市、区)中招办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各县(市、区)中招办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各批次学校录取考生信息,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各县(市、区)中招办须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录取数据上传到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
6.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一般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7. 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8. 2021年,九江一中(含八里湖校区)、同文中学、九江市三中三所省重点高中按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学校各招收3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三中招收1个文科重点班,由学校在其重点班录取生源中根据学生志愿编班);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高中招收1个重点班;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在重点高中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1个重点班;该类别招生对象仅限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籍考生。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市七中普通班招生纳入一般高中划线(两校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初中学考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高中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9. 九江一中农村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是九江市政府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可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与美国劳累尔斯普林斯学校共同举办的高中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在其招生计划内(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直接填写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九江一中农村班代码: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0401100)。
10. 九江市三中作为江西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示范学校,对参加全国、省各项体育竞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录取;其体育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11. 省重点建设中学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足球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4)。初中可在属地区域内招收有足球兴趣的小学毕业生并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师资条件进行相应集中培养。
12. 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外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代码:0401005)。
13. 九江市六中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10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6)。
14. 省重点高中九江市七中艺术(音乐、美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7)。
15. 九江实验中学传媒艺术特色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人数为50名,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08)。
16.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宏志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在初中学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金安中学“宏志班”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17. 九江中加友谊学校是由省重点高中同文中学与加拿大爱加信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11)。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18. 根据《九江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九教发〔2019〕68号)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美育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特长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鼓励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资质、理念开展相关特色教育。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主招生,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统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自主招生的具体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相关文件另行下发。
19.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7号)文件执行。
20. 九江职业大学今年面向各县区招收师范定向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各县(市、区)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文件精神确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报考并进行面试和体检,届时市中招委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对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名单,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21. 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中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将录取数据上传至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22. 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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