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尔多斯中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1-3-18 16:40:23

2021鄂尔多斯中考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1.报考汉语授课学校的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联〔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的通知》(内应急发〔2019〕29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有关规定,加分政策如下:

(1)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0年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其他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2)鄂尔多斯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执行。

(3)鄂尔多斯市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鄂尔多斯市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3.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8〕5号)要求,考生在初中阶段于2018年3月19日前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原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体育比赛(不包括冬夏令营等非全市范围性质的活动和比赛)奖励名次的,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

(二)加分资格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第1条的考生由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审核,市考试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复核。民族成份认定与高考政策一致,父母均不是加分条件1中五个民族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符合加分条件第2、3条的考生须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中考专栏下载加分资格审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材料由初中学校统一收集汇总,交由所属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第2条报基础教育科审核,第3条报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

3.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截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旗区、各初中学校务于6月20日前在教育部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市教育体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公示相关内容,公示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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