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7-10 21:20:51
2020年甘肃兰州中考时间已公布,具体时间安排在7月16日-19日期间进行,具体如下:
从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2020年甘肃兰州中考考试时间为7月16日—19日,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满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中考成绩将于8月3日公布,招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10日-22日进行。
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科目Ⅱ(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以A、B、C、D等级形式呈现,D等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社会考生和2020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2021届生物、地理合卷的笔试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2021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满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成绩作为中考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信息技术满分50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依据。
一、网上报名
2020年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将于5月27日-29日进行,兰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直接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考生须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志愿在网报结束后不得更改。
二、报考对象
2020届初中毕业生。
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1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报名条件
2020届初中毕业生。
1.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从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同等学力社会青年不允许再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兰州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兰州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兰州市居住证,可以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兰州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省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限。
5.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申请到兰州市参加中考的,由兰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
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志愿设置
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共设六个批次12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班、小语种班等特色班和分校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④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补充招生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⑥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每个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征集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志愿。
五、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7月25日-26日进行。
5月11日出台的《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兰州五中设有兰州市中学生民族乐团控制在10%以内),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学科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
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市四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区县自主招生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城市四区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7月25日—26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8日前报兰州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备案。
六、对口分配
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记者从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20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
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对口帮扶
兰州8所高中面向临夏甘南对口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的相关精神,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另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兰州市部分名校分校申请面向全省招生有关事宜的答复》批复,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和兰大附中东城分校可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八、招生录取
今年中考成绩将于8月3日公布,招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10日-22日进行。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小语种班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统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并于秋季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兰州新区省、市属高中按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执行,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区县参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九、录取标准
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十、城市四区录取时间安排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10日—13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3日22:00—8月14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8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录取时间:8月19日—20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20日22:00—8月21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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