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6-22 20:37:01
2020开封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中学,民办中学,河大附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市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县及祥符区要根据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分解确定各自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局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下达。
二、考录办法
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体局、各县及祥符区教体局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的招生方案,组织本区域内的考试和录取。
(一)报名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各县及祥符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考生如填报“宏志班”志愿,须提供相应证件经毕业初中学校审查并上传,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填报二十五中“明珠生”、立洋外国语学校“卓越班”、新世纪高中“圆梦班”、开封市回民中学“养正班”、北大培文东信学校“元培班”志愿的,县区的考生需将贫困证明通过初中毕业学校交至各县及祥符区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统一网上审批;市区的考生需将贫困证明通过毕业初中学校交至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审核,高中学校审核汇总后报市中招办统一核办。
(二)毕业标准
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初中毕业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市区的毕业标准由市教体局统一划定;各县及祥符区的毕业标准由各自教体局自行划定。
(三)考试
1、考试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 2019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0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2、考试方案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暂停中招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招考试成绩总分为60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以及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或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 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3、考试组织
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招考试工作,成立中招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切实维护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中招考试要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范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对监考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及管理,提高所有考试参与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市教体局将巡视到各县及祥符区的每个考点和市区的每个考场,各县及祥符区教体局要巡视到本区域内每个考场。
只报考全省或全市提前批的考生,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考试,考生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所在地中招办。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今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手段,并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努力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统一实行网上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各县及祥符区的普通高中批次设置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各县(区)批次设置方案务必及时上报市中招办,并在市中招办指导下在系统内统一设置。市教体局、各县及祥符区教体局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分别划定区域内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3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2020年,我市中招录取批次依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批次(以下简称“省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批次(以下简称“市提前批”)。市区区域内分设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各县及祥符区的批次设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录取批次统一设定在第三批次)。被其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全部批次录取结束以后,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征集志愿择优录取。已经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征集。
省提前批由省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录取,其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通过校园足球实验班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参加录取。宏志班、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实行一次性投档录取,如有空余计划,可转入面向本地市征集同类志愿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省提前批内设两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3-4日;好休息。望你一举高中喔!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市提前批内设两批,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
面向全市招生的开封高中宏志班、开封高中国际班、河大附中国际班、二十五中明珠生、二十五中国际班、求实中学国际班、立洋外国语学校国际班、杞县第二高级中学国际班、立洋外国语学校卓越班、新世纪高级中学圆梦班、开封市回民中学养正班、北大培文东信学校元培班、河大附中实验学校信息化教改实验班、求实高中信息化教学实验班和面向市区招生的五中自强班、七中志远班、十中卫星班、田家炳实验中学励志班。
第二批次:
面向市区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8月8日起,市区、各县及祥符区按照各自设定的录取批次的时段依次进行网上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应于8月25日之前结束。
三、相关政策
(一)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
市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直接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各县和祥符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的力度。
(二)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各县及祥符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强制、替代考生填报志愿。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和市教体局批准的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确需跨省辖市招生的,须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并报请省教育厅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市、各县及祥符区教体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区域内“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其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 10分。
10.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汴梁英才计划”的意见》(汴发〔2017〕14号)精神,对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按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11.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12.经市政府批准的来汴投资企业持有开封市投资绿卡人员,对其子女的照顾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第9、10、11、12项加分只适用于本市招生学校。各县、祥符区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招考试。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中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县及祥符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要通过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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