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安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0-6-4 7:49:02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统招生

1.切线。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按1∶1.2的比例逐批切线。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 A、8A1B、8 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若按等级确定的入选考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则以最低等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的考生。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入围。

2.录取。考生切线入围后,根据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3.录取顺序按《南安市2020年中考志愿填报表》志愿批次逐批逐校录取。

(二)定向生

1.资格。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成立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六所中学定向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分别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具备定向生资格和不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后方可确定定向生志愿填报和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领导的责任。

2.录取。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六所学校各自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作为定向生计划。

录取时,从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六所中学各自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比例下达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定向生指标逐校录取。没有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从各自统招最低录取等级再降5个等级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到定向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如降分数、降等级后仍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其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不再重新分配,直接根据全市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三)自主招生

南安一中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100名(其中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50名),国光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70名(其中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30名),侨光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50名(其中侨光中学自主招收保送生20名),华侨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45名,分别纳入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收保送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非保送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计划。

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和程序,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真正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要认真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等)。各校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

自主招生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30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四)特长生

各完中校、独立高中可在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即视为统招生,录取数从该校的统招生的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

(一)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各校特长生录取。

(二)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学校按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定向余顺序依次录取。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在本批次统招生中录取。

(三)公布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四)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志愿。

(五)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剩余学位录取、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六)公布二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七)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二级达标高中志愿。

(八)二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九)公布三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十)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三级达标高中志愿。

(十一)三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体育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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