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巴中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5-19 10:50:35

2020巴中中考政策方案

巴中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巴中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和五年制大专招生考试同步推进,实行“三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精神,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考试规则程序,营造严谨的考试氛围和升学秩序。
二、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分值。
    1.考试科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以及实验操作、体育。
    2.时间安排及分值。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考试科目 时间 分值
7月11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120分钟 150分
 下午2:00-4:00 理科综合 120分钟 150分
 下午4:30-6:30 英语 120分钟 150分
7月12日 上午9:00-11:00 数学 120分钟 150分
 下午2:30-4:30 文科综合 120分钟 150分
6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20分
6月底前 体育考试  50分
合计   820分
其中:“文科综合”含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70分,生命·生态·安全20分(包含法律、安全、环保、心理健康和禁毒知识);“理科综合”含物理90分,化学6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含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考试采取“必考+选考”方式进行,其中必考内容两项为:一分钟跳绳20分、立定跳远20分;选考内容为足球、篮球、排球和乒乓球中一项,分值为10分。
    (二)考查科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查科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实施,考查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形式呈现,其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三)表达和呈现方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单科等级划分区间:A等级为135-150分,B等级为120-134分,C1等级为105-119分,C2等级为90-104分,D1等级为75-89分,D2等级为0-74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及体育考试成绩参照以上标准划分等级。总分等级划分区间:A等级为738-820分,B等级为656-737分,C1等级为574-655分,C2等级为492-573分,D1等级为410-491分,D2等级为0-409分。
(四)考生报名。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招办具体实施,市教育直属中学和经开区奇章小学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巴州区招办统一组织。全市使用“巴中市中考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统一报名,具体报名办法附后。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须具有当地初中学籍。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就读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大专。
(五)命题制卷。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及制卷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市教科所具体负责试题命制,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印制。中考命题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确定考试内容;考试范围、内容和水平要求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规定;试题结构、题目类型、难易系数、试卷容量与2019年大体一致。
(六)考试组织。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招委和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各区县设考区,实行考区负责制。
1.文化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市直属中学和经开区奇章小学考务工作由巴州考区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监考教师主要从辖区内高中学校教师中选派,按“全员交叉、每堂轮换”监考的原则进行。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按分级组织原则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经开区奇章小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按《巴中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附后)执行;体育考试按《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含体育特长生)考试的补充通知》(巴教体函〔2020〕19号)执行;考试成绩(保留整数)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3.2020年初中二年级的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学完即考),由市教科所组织命题,各区县教科体局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于8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
(七)考点设置及巡查。
   1.各区县要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和考点设置要求设立考点。要从考点环境、食宿卫生、交通安全、供水供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周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抓好考生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各区县招办于6月22日前将巴中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场)设置情况报市教育考试院。 
2.考试期间,市招委和市教育体育局将派巡视组对各区县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各区县也要派巡视员对本辖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驻点指导和巡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安顺利。
  (八)试卷领取及保管。试卷领取时间为7月9日,领取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等属国家秘密材料,各考点试卷保密室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区县及各考点、考场要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层层责任制,严禁任何失(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九)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工作由市招委和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区县招办负责将考生答题卡按时按要求统一送到市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统一组织扫描;网上统一评卷时间安排在7月14日—22日进行,评卷人员的选派另文通知。
2.7月23日晚市教育考试院将发布中考成绩分数段,同时开通考生网上免费成绩查询(网址:https://zk.bzszb.cn/),各地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和中考状元等。
(十)考试收费及使用。依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要求,中考按每生60元收取,实行网上缴费,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负责补足。
1.文化考试费:43元/生,其中16元/生用于试卷印制、考试组织和评卷等支出,余下27元/生拨付各区县用于组考、摄像、建档等。
2.实验操作考试费:10元/生,其中3元/生(市直属学校和经开区奇章小学考生按每生10元)用于市级实验操作考试组考、命题和制卷等,余下7元/生拨付各区县用于实验操作考试。
3.体育考试费:7元/生,分级用于市、区县体育考试(其中市直属学校、经开区奇章小学按7元/生用于市级体育组考)。
三、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内容。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中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的要求,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区县和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评价内容;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巴中市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规(试行)》的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二)呈现结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予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学生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分别以A、B、C、D四个等次呈现其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较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极不好的,评为D等。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评价结果应在考试前报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供招生录取使用。
(三)规范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同时应以实证性材料和详实数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程序规范,在自我评价、班级评价、学校评价、社区评价等环节中应有规范的措施和办法。
四、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地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制订详细的考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预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考试工作平安稳定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招委和教科体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招委主任为本辖区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教科体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的考试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平安。
    (二)严肃考风考纪。各区县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严格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全市所有中考考场必须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仪,按高考要求加强入场安检,杜绝违纪舞弊行为,严禁失密、泄密等考试事故发生,确保考试工作安全、规范、高效。
(三)完善公示制度。各初中毕业生毕业学校应按要求将考试政策、报名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应公开的信息,通过校园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家长及社会宣传、公示,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建立诚信制度。参与命题、阅卷、考务、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诚信档案,并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要强化考生诚信教育,加强考生信息管理,严禁泄漏考生信息和考试成绩。
(五)健全监督制度。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全程监管,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明确监管职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举报;要严肃处理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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