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5-16 16:53:41
桐庐县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录取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本县实际,特制订《桐庐县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录取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录取:
(一)体育类(最高限5分)
1.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加5分。
2.在2019年桐庐县第47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六名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加5分。
(二)艺术类(最高限5分)
1.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加5分。
2. 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加5分。
3. 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桐庐县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加5分。
(三)科技类(最高限5分)
1.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二人,以排名前二位者为准),加5分。
2.初中阶段(2017年9月—2020年5月)获桐庐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等奖者(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二人,以排名前二位者为准),加5分。
(四)其它类(可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录取:
1. 烈士的子女;
2.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3.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4.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5.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残疾后退伍)的子女;
6.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7.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
8.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优抚类”考生,加20分录取。除上述条款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录取。
9. 按市县有关政策,自2020年开始援鄂医疗队员子女3年内参加中考的,降10分录取,其中报读杭州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学生及家长意愿直接录取。
三、操作办法
(一)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不同类别(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等)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以10分为限,往届生不享受。
(二)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公安子女加20分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符合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桐庐县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可凭身份证、户籍本或相关部门的证明作为依据;军人、公安子女的考生需提供其父母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政部门的证明。符合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后公示7天,如无异议,汇总造册上报(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26日前上交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考生也可在5月20日-26日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hz.zjzwfw.gov.cn/)等任一方式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的考生无需再填写《登记表》。
2020桐庐中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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