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5-14 20:30:33
2020绍兴中考政策方案
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相关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教办考〔2020〕7号)、《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绍市教〔2018〕98号)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
二、考试对象及报名
(一)考试对象及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初中电子注册学籍且实际就读、人籍一致的应届毕业生。此类学生直接向就读初中报名点报名。
2.本区、县(市)户籍但在外地初中就读、需要回本地升学的应届毕业生。此类学生凭户口簿和就读初中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向指定报名点报名。
3.本区、县(市)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凭户口簿和九年制义务教育毕(结)业证明向指定报名点报名。
4.高中在校学生、初中非毕业的在校学生以及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6日。报名时统一使用“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考生按65元/人缴纳考试费用。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简称社会·法治,下同)共五门。
(2)各科分值:语文150分(其中书写5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法治100分,五科合计满分为720分。
(3)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法治各100分钟。
(4)日程安排:
时间
科目 日期 |
6月26日 |
6月27日 |
上午 |
语文 9:00—11:00 |
数学 9:00—11:00 |
下午 |
科学 13:30—15:30 |
英语 (含听力) 13:30—15:10 |
社会·法治16:20—18:00 |
(5)各学科考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法治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相关纸质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原定从2021年开始,我市将试点开展的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测试,现因考试条件不成熟推迟实施,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2.体育考试
2020年取消中考体育测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
四、考试组织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各区、县(市)招考机构具体实施。相关考务工作必须按考务规程要求严格执行,严肃考风考纪。考务资料和相关表册全市统一印制,各区、县(市)要按规定时间节点按时上报各类数据,并按相关信息管理和保密要求做好规范化管理。
五、考试命题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严格遵循课程标准。命题应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要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要联系绍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体现一定的地方特色,引导学生重视地方课程的学习。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形式呈现。
六、阅卷工作
今年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按照“统一扫描、分县设点、集中双评”的评卷模式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要提前制定网上阅卷工作方案,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七、招生工作
(一)合理编制高中招生计划
1.统筹编制区域招生计划。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其中,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制订公布。普通高中班额要控制在45人及以内,有条件的区域和学校,班额可进一步减少。
2.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职招生规模,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学习。
3.规范编制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要根据审批地核定的计划招生。民办高中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按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报批生源计划并规范组织招生。
(二)严格规范招生门类设置和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统一确定以下三类招生,各区、县(市)和各高中学校不得组织安排三类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所有招生录取一律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所有招生报名和录取结果,统一基于“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操作和公布。
1.普、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一般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由各地、各校根据专业特点和产业需求另行制定。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的专门测试不得早于5月22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申请全市内跨区、县(市)招生。
2.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名额的50%;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区、县(市)确定。从2021年起,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名额的60%。
3.普、职学业水平考试后的统一招生。在完成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后,再以相关志愿填报、录取规则统一组织其他招生计划录取。
(三)继续实施市区高中打通招生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继续实施高中打通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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