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兰州中考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5-11 22:03:03

2020兰州中考政策解读

一、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有哪些调整和变化?

今年的中考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调整:

一是调整个别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2020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继续保持60%不变,兰州四中从40%提高到50%,逐步向省级示范性高中统一比例取齐。

二是严格往届生(同等学历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的报名条件。2021年起,凡上年参加中考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往届生,不允许再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三是明确外国语高中小语种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小语种班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普通班统招线下50分以内。

四是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兰州五中自主招生比例从5%提高到10%。

五是有序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新的中考改革方案执行。

二、中考考试科目如何设置?

2020届初中毕业生(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分为科目Ⅰ和科目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满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科目八年级已考完。

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满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成绩作为中考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信息技术满分50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依据。

三、中考报名资格和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从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不允许再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省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限。

5.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申请到兰州市参加中考的,由兰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

四、考生如何报名和参加考试?

实行网上报名。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http://www.lanzhou.edu.cn/)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五、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准确解读相关内容,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和帮助考生慎重选择志愿。

2.报名网站首页提供中考招生文件、学校分类、报名流程、以及报考所需相关表格的下载链接,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提前下载并熟悉志愿填报有关事项。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准确定位,慎重选择,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4.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报结束后不得更改。

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参加中考?

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省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学籍限制。

七、中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如何填报?

2020年兰州市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共设置6个批次12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共计14个志愿。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考前一次性完成除征集志愿以外的所有志愿的填报。

(一)普通高中志愿

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班、小语种班等特色班和分校招生志愿。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补充招生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愿。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

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志愿学校是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每个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征集志愿。

远郊区县的志愿设置由各区县参照城市四区设置模式,根据各自实际进行设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设单独批次招生,共计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志愿。

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程序和办法有哪些?

(一)普通高中

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批次顺序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小语种班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区县参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志愿录取由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科负责实施。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关注“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平台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询具体报名办法。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

通过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填报的职业学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21日,录取结果查询时间:8月21日22:00—8月22日8:00。

通过其他方式报考职业学校的录取情况,可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查询。

九、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十、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的考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20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

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十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是多少?是如何录取的?

各普通高中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兰州五中设有兰州市中学生民族乐团控制在10%以内)。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各学校具体的自主招生项目和测试内容见《2020年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市四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区县自主招生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十二、普通高中都有哪些特色班?

普通高中特色班包括:兰州一中的“致远”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师大附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东方中学、兰州新亚中学的国际班,兰州五十八中的国际语言实验班,兰州外国语高中的德语、法语、日语小语种班,兰州外国语高中和兰州五十七中的双优助学班,兰州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的“珍珠班”。

十三、中考照顾政策都有哪些?

中考照顾政策共8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的政策要求,2020年起取消科技创新获奖降分照顾项目,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享受上述照顾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

以上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考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考学校收集整理后报学生工作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兰州教育网和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十四、科目Ⅱ的等级是如何划定的?

科目Ⅱ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十五、科目Ⅱ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如何参加补考,如何计分?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20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2021届生物、地理合卷的笔试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十六、八年级学生如何报名?如何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八年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场和具体考试地点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电教中心另文通知。

十七、中考成绩什么时间公布?成绩如何查询?

中考成绩8月3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直接从报考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

十八、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何时开始?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10日开始,录取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http://zkbm.lanzhou.edu.cn/http://www.lanzhou.edu.cn/)进行查询。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10日—13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3日22:00—8月14日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8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录取时间:8月19日—20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20日22:00—8月21日8:00。

十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方式有哪些特殊要求?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各区县和各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时,要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在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区县、各学校招生宣传以线上宣传为主,不得组织校内的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和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二十、中考咨询电话有哪些?

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8831608;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科:8801655;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8801379;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工作科:8854819;市教育考试院:8344450,8344451。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皋兰县教育局:5724063;永登县教育局:6425966;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兰州新区教体局:8259975。

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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