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9 21:30:48
2020年崇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崇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开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是评价各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和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推动学校拓展创新,不断将科技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成果融入实验教学,丰富内容,改进方式。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对象
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范围:初中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及教材上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技能。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全市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相关学校、民办相关学校自行确定。
(二)考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25分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包含动手操作和书写实验报告。间隔5-10分钟,每天考试场次由考务组依据考点考生人数确定。
五、考试工作要求
(一)组织与实施。
1.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命题要突出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实验探究、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实验考试题于考试前3天发送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相关学校、民办相关学校。
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局直属相关学校、民办相关学校开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所属初中学校开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各初中学校负责本次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试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点、考场设置。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设置本县(市、区)的考点,有条件的可以集中设置一个能够满足全县(市、区)考生考试需求的标准考点,条件达不到的要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对未取得设考点资格的学校的考生,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考点环境应达到中招考试对考点的要求。
各县(市、区)、局直属相关学校、民办相关学校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考生人数和考点设置情况上报崇左市电化教育站。
2.物理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物理实验室,化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化学实验室(考场布置示意图见附件1,考试前学校要在考场外张贴示意图和在每张桌子左上角贴上桌号)。
3.考场内不得展示、显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单人单桌,1个考场每批次不能安排超过24名考生同时进行考试。
5.考点资格审查:设考点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崇左市电化教育站必须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实验人员、实验教学6个方面。各县(市、区)应重视学校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设立考点学校应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仪器配备标准(基本要求)配齐分组和演示仪器,易损易耗品应满足实验教学和考试要求。
(三)监考员。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员,其中1名为异校监考员。监考教师宣布开始操作,并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操作占70%,实验报告占30%)。评分一律用红色签字笔填写,分数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严禁涂改。监考教师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抽签。考试前一天,学校组织考生自行抽签确定参加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应各占50%),并根据抽签结果安排好考生考试场次和时间。考生要按抽签到的考试科目和出场顺序提前到考场外等候,在进考场前10分钟由考生抽签选定座位号,并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五)本次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共有物理、化学两个学科,每个学科有4套(A、B、C、D)实验考试题。座位号为A开头使用A套实验考试题,座位号为B开头使用B套实验考试题,座位号为C开头使用C套实验考试题,座位号为D开头使用D套实验考试题。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崇左市电化教育站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落实考场、监考人员、考试时间、相关人员培训等事宜,并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在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前7天将本地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时间报崇左市电化教育站。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巡视,确保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八)安全保障。在考试期间,学校要加强对实验用电、易燃、有毒药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坚决避免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六、评价要求及结果使用
(一)考试评价
1.对考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评价,强调实验的操作技能与方法,重视实验的态度,关注实验操作的过程,不过分强调实验结论的准确性。
2.考试结果分及格(P)、不及格(D)两个等级。
3.当地招生办要在考试结束后收集保存好各考点每个考生的原始打分记录表,并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录入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考试组织工作评价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各项工作。市、县巡视员要按照考试工作要求对县、校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情况记录表(附件2),作为各县(市、区)、学校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七、免考与缺考考生的处理
(一)因身体残疾丧失操作能力的学生,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免考,经审批后,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及格(P)录入中考报名系统。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于5月25日前到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组织部门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予以公示。
(二)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不及格(D)。
未尽事宜,请与崇左市电化教育站联系。联系人:胡佳高,联系电话:0771-7870878,电子邮箱:gxczdjz@126.com。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崇左市电化教育站 0771-7870878。
附件:1.2020年崇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场布置示意图
2.2020年崇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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