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4-27 20:22:34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91%以上,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返乡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初中起点的五年制高职(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所属县区范围内招生。
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中招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一次性填报,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业)学生志愿通过中招网网上填报;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志愿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填报。
市教体局将结合2020年中考报名、2019年度学校计划完成、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充分考虑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足新课程改革对走班教学要求等因素,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确定我市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行文下达,并通过市教体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须经市教体局批准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范围、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市教体局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6人。各高中学校不得超班额接收借读生,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坚持“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六安一中、六安二中国际班纳入市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具体录取批次、时间等另行通知。
今年,六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拿出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
为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农村转移人口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要求,当年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学籍校就读不满三年、在县区集中报名点报名的应届考生,同等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
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享受转入初中学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指标。
各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无生源或完不成计划,则指标不再另行分配到初中学校,在招生范围内按照剩余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违规设立大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和乱收费。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2020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市教育局、六安军分区政治部《关于下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六教秘[2013] 94号)执行。
(7)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 347号)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试加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此外,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高中招生入学问题统筹优先解决。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高中学校不得将高中招生与贫困生资助挂钩,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减免学生学费。
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
据悉,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审核、公告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过程的监控。普通高中完成招生工作后,市教体局统一将招生录取名单导入省中小学招生系统中。我市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注册的审核把关,全市在9月30日前完成高一新生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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