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云港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4-17 19:36:03

连云港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连云港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艺术素质测评由过程性评价(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和现场测评(学业指标)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1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50分、现场测评50分、艺术特长10分(加分项目)。现场测评时间为6月2日至3日。

过程性评价由学校在每学期末根据学生参加艺术课程学习、参与艺术课外活动、发展艺术特长的情况,综合评定成绩。过程性评价以学期为时间段对学生实施考核。过程性评价成绩为5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25分。无过程性评价的考生需提供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认定。艺术特长为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或比赛,获奖情况可以作为艺术特长加分依据。社会艺术考级和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竞赛证书、名次不能作为艺术特长加分依据。艺术特长加分在初三下学期进行。

现场测评成绩为50分,其中音乐、美术两科各25分。考试时间共30分钟。将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检验学生理解和掌握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现场测评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艺术素质测评以等级的形式呈现。将成绩折算成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A等级,75—89分为B等级,60—74分为C等级,60分以下为D等级。成绩C等级及以上的学生,具备中考统招指标生和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录取批次学校的资格条件。参加高中段学校艺术类自主招生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须达到B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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