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9 13:48:53
《台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 号)《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中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要求,特制定台州市 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关于中考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州户籍,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台州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其父或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和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当年的8月31日,下同),并在台州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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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台州的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 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4.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教基〔2019〕100号)文件规定且在台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1)在本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集体统一报名;(2)在外地就读而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3)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4)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 1),由报名点交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2.报名费用: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65元/ 生。
3.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字,第一、二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4. 报名时间:2020年 3月 13日 8 时至 16日 17时,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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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报名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 份。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 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 25分)、科学 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日期
科目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时间
英语
语文 数学
上午 (含听力)
(9:00-11:00) (9:00-11:00)
(9:00-10:4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科学
下午 法治 /
(2:30-4:30)
(2:30-4:10)
2.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研室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组织命题。试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增强试题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3.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所有学科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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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2020级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4.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20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九项(总分 40分);100米游泳项目可替代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但只能替代一次。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考试类别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备注
耐力类 1000米跑(男生)
/ / / 必考项目
(10分) 800米跑(女生)
力量类 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男生) 由考生自选一/
(10分) (2千克) 仰卧起坐(女生) 项
跳跃类 由考生自选一立定跳远 1分钟跳绳 /
游泳
(10分) 项
技能类 足球绕 由考生自选一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
(10分) 杆运球 项
耐力类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 米。
力量类为掷实心球(2千克),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从2021年开始,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为必考科目,同时取消掷实心球项目考试。
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
技能类的考试由考生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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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其中一项。
考试要求见附件 2,评分标准见附件 3。各地应积极放开选考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开齐课程,排足课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坚决克服体育考试中的应试倾向。为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开设游泳考试项目。
(2)体育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可予以体育中考免考,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记分 40 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视情况予以体育中考免考,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记分 32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4 分。
(3)体育考试时间: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
(4)考点设置:体育考试的所有项目均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监考人员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委派,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试及评分工作。
(5)要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重视体育考试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导向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体育考试的成绩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和投诉查实的,要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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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测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6)提倡县(市、区)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7)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考试。在组考各环节上要以安全为前提,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学生和考评人员的人身安全。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考生家长发一封信,告知考生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向学校申请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
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5.评卷:学科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协助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试卷的扫描工作。招生办、教研室、信息中心和评卷教师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试卷的批阅、数据传送和备份、纸质试卷的保管和留档等工作,严防试卷丢失、泄密和阅卷舞弊等事件发生。
6.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 等占20%,B、C 等各占25%,D 等占25%左 右,E 等控制在5%以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等级,对E等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补考。
7.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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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文件执行。
8.试卷保密与安全: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9.副题启用: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参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提供副题、相应答案及评分参考。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县(市、区)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同时,根据特色示范高中建设要求,各地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 40人以内。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的计划管理,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2.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1)学业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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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
3.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省艺术特色高中台州市三梅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县(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计划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 15%以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 5%以内。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在3月底前将招生项目、计划和招生办法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直管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在招生前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类招生的项目、计划、招生办法和报名条件等,招生后要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各地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将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浙教办基〔2019〕32 号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将对违规学校作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为主,如跨区域规模招生,须在 3月底前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市直民办普通高中向市教育局直管处报送),经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形成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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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要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对规范招收的相关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下达允许外招指令,学校应及时转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5.优质普通高中招生:(1)优质普通高中要以校为单位,将不少于 60%的招生计划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分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的初中学校,并且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予倾斜。(2)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初三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在5月10日前完成。(3)为推进高中学校的整体质量提升,要防止优质生源过度集聚,鼓励优质生源相对均衡分布,让学生根据自己特长选择相应学校,激发每一所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其快速优质发展。
6.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各地在高中招生时须采用计算机统一录取。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指标等形式招生。
7.各县(市、区)要按照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以及高中段教育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订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在制订计划时,各地要将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列入当地招生计划,并将普高和职高的招生计划于2020年5月底前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以此作为学籍登记的依据)。各地要按当年参加中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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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中考成绩公布后1天内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特长生除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1.“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3.“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jyj.zjtz.gov.cn(台州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关于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 招生
1.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三区考生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同时填报),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是否需要进行面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由各县(市、区)进行预录取(三区考生与市直普通高中第五批志愿同批同步录取),并报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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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他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专业招生。其他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专业的招生以县(市、区)为主,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跨设区市报名就读“3+2”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专业和普通中专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并于7月6日前向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台州市教育局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上述新生录取名单由台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电视中专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
(五)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台州市 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 4),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
(六)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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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神,全市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特长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七)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
《2020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另发。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6个县、市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执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2016年招生办法的通知》(台教招〔2016〕5号),有意向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5月10日8 时至5月16日17时 登录http://jyj.zjtz.gov.cn (台州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学校教学处联系电话:0576—88192123,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76—88192277、88192070 )。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实施。中考与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各项规定,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高标准完成中考与高中招生各项工作。要严格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录取,防止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等现象出现。
二是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取信于社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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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报。如属特色示范高中学校所为,报请省教育厅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特色示范学校称号。如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意见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台州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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