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 10:37:36
伊教办发〔2019〕62号
2019伊春中考政策方案
关于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9〕29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有关政策
(一)招生范围
1.省、市示范高中
伊春市一中、伊春市二中、友好区三中、铁力市一中、伊春区二中、马永顺中学、西林区四中、嘉荫县一中面向全市招生。
2.一般普通高中
铁力市二中面向铁力市(含原南四局)招生。
3.中高等职业院校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卫校)、伊春市机电学校(技师学院)、伊春市林校(伊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铁力市职教中心、嘉荫县职教中心面向全市招生。
4.航空学校
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初选文化测试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8〕5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2019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定选事〉的通知》(黑教办函〔2019〕55号)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鹤岗市一中)、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省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今年各普通高中按计划招生,坚决杜绝大班额,继续停止招收择校生。
全市高中招生计划见《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1)。
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见《2019年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表》(附件2)。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鹤岗市一中)从定选人员中择优录取,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省实验中学)全省招收50名。
(三)省、市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课考试。特长生术科考试必须合格,才能取得加分录取的资格。
1.铁力市一中
铁力市一中排球队员由铁力市教育局直接招录(自主招生),于6月1日前将招生名单报伊春市教育局。
2.伊春区二中
术科合格,文化课加100分录取。如达到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3.特长生术科考试
特长生术科考试必须由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统一组织,要统筹安排,确保公平。各招生学校要下发特长生招生简章,按招生计划专项受理术科考试报名,不允许超计划招考。考试结束后,按术科合格考生的成绩分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于6月1日前将术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加盖教育局公章,并由领导签字)和电子版分别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科和初中科各一份,市教育局根据术科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统一录取。
(四)配额
1.指标分配
今年全市四所省示范高中继续实行配额招生,伊春市一中、伊春市二中、友好三中、铁力市一中配额生数占招生数的60%,配额指标分配面向全市。以各初中学校报考的考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配额指标。报考省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数分开单独计算,配额文件在录取前分别下发。
2.配额资格
往届生和转入不足一年的考生不享受配额指标。由各县(区)教育局确认考生是否享受配额资格。
考生如要享受省示范高中配额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志愿。
3.配额生录取分数线
录取配额生时,县(市)、区(局)所在地学校在择优录取分数段下降30分录取,农村乡镇学校(嘉荫县乌云中学、嘉荫县农场中学、南岔区三中、南岔区四中、浩良河化肥厂中学和铁力市三中)在择优录取分数段下降50分录取。依据各学校分配的指标,按享受配额资格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学校配额指标如未能完成,收回剩余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五)政策加分
1.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
(1)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锡伯族加10分,其他少数民族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及华侨子女加5分。参照《2016年三侨生办理身份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侨发〔2016〕1号)执行。
(3)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的通知》(伊政发〔2013〕14号)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第二条)》(2019年4月22日发布)要求执行。
(4)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以上加分以最高一项为准,不重复加分。
2.往届生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六)省、市示范高中择优录取照顾政策
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铁力市区域(含原南四局、铁力农场)考生报考铁力市一中,嘉荫县(含嘉荫农场)考生报考嘉荫县一中,伊春区考生报考伊春区二中,在择优录取分数段下降20分录取。
(七)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1.中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招收初中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2.今年春季招生不限额。春季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1日。春招结束后,各中高等职业院校将《2019年中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生汇总表》(附件3)文本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初中科。各地教育局汇总《2019年初中学校春季分流报名汇总表》(附件4)文本和电子版,报初中科。
3.根据省教育厅加强中考管理工作要求,全省中高等职业院校招收学生必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参加统一命题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别录取。今年我市职业院校招生由各院校组织报名,单独编排考场,统一组织就近参加所在考区中考。未参加我市中考或高师高职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按零分计入中考成绩。
4.中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生必须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春季招生学生,如出现不适应职业院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家长和学生提出要返回原初中学校就读,职业院校要尊重家长和学生意见,积极与原初中学校沟通,将学生送回原初中学校并办理交接手续(中考报名结束前),保证学生不流失。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流失,在校就读率未达到95%的,将取消下一年度春季招生资格。
5.春季招生院校: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卫校)、伊春市机电学校(技师学院)、伊春市林校(伊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铁力市职教中心、嘉荫县职教中心。
6.已在职业院校注册的学生不得在其它学校重复注册学籍。
(八)高职(中专)、高师(中师)招生
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报考的同时,可将有意愿报考高职(中专)、高师(中师)的考生名单统计后交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进行报名,依照省招生考试院招生文件组织学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九)报考
1.报考资格
同时具有国家学籍号和中考考籍号的考生方可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及结业考试。已被普通高中录取及注册学籍的往届生不得报考。
2.报考材料及上报时间
(1)毕业年级。考生须交报名考务费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同一底版)。学校填写《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附件5)。
(2)结业年级。考生须交报名考务费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同一底版)。学校填写《2019年结业考试报名表》(附件6)。
(3)补考学生。按照《关于初中转学、留级(休学)、重读生结业学科成绩的有关规定》(伊教办发〔2008〕1号),下列学生须参加补考:
①往届重读生、外地转回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参加结业学科考试的补考。
②已参加过结业考试的休学留级(包括转学中留级)学生,成绩不保留,需要与现行年级一起重新参加考试。
(4)转学变动的学生。2019年毕业生中,已参加过结业考试,后因转学中考考籍号有变动的考生和参加过结业考试后又改姓名的考生,由学校填写《2019年转学变动和更改姓名情况表》(附件7),以便毕业学科、结业学科两次考试成绩的对接。如因中考考籍号或姓名上报有误影响录取的,责任由当地学校、教育局负责。
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4—1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材料后上报市教育局初中科,《2019年初中学校春季分流报名汇总表》(附件4)、《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5)、《2019年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和《2019年转学变动和更改姓名情况汇总表》(附件7)文本及电子版。
各单位报名后到初中科领取报考材料袋和报考表。
3.报考志愿批次
7月中上旬,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初中公布当地考生成绩及全市各分数段人数后,下发报考志愿卡,各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报考志愿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鹤岗市一中)、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省实验中学);
第一批次:伊春市一中;
第二批次:伊春市二中、友好区三中、铁力市一中;
第三批次:伊春区二中、嘉荫县一中、马永顺中学、西林区四中;
第四批次:铁力市二中;
第五批次: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卫校)、伊春市机电学校(技师学院)、伊春林校(伊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铁力市职教中心、嘉荫县职教中心。
(十)录取顺序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依次录取。
1.录取提前批次志愿
已通过定选的考生由海军、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根据文件要求统一录取。
2.录取第一批次志愿
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调整第二、三、四、五批次志愿;
3.录取第二批次志愿
录取第二批次志愿时,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若招生不足,再次征集志愿。
4.录取第三批次志愿
按照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原则,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5.录取第四批次志愿
6.录取第五批次志愿
二、招生具体事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8个考区,承担全市中考考务工作,实行互派监考教师监考,具体分工如下:
1.嘉荫考区:嘉荫县考生。
考点:嘉荫县二中(乌云中学设初二结业考点)。
2.汤旺河考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考生。
考点:汤旺河区二中。
3.新青考区:新青区、红星区考生。
考点:新青区二中。
4.友好考区:友好区、上甘岭区、五营区考生。
考点:友好区一中。
5.伊春考区:伊春区、翠峦区、乌马河区考生。
考点:伊春区六中、伊春区八中。
6.西林考区:西林区、美溪区、金山屯区考生。
考点:西林区一中。
7.南岔考区:南岔区、市实验中学考生。
考点:南岔区一中。
8.铁力市考区:铁力市(含原南四局)、带岭区考生。
考点:铁力市一中、朗乡二中。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毕业年级。共10个学科计入中考总分。包括2019年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思品、物理、化学、历史、体育8个学科和2018年已结业的地理、生物学科。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卷面分数满分100分,分别折合为50、40、30、30分;体育满分40分,总分为750分。
2.结业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满分100分。
3.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口试、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由各区局组织安排,于5月末完成。
各科的毕业、结业、考查成绩均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证书。
(三)考试时间
毕业年级考试时间: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
下午 13:00--14:30 物理
15:30--17:00 历史
6月26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 13:00--14:30 化学
15:30--17:00 思品
6月27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结业年级考试时间:
6月27日:
下午 14:30—16:30 地理、生物(连考)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降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52号)文件精神,毕业年级考生每人收80元,结业年级考生每人收20元。
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务费交市教育局财审科账户。
(五)政策加分需要上报的材料
1.七小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上报材料:《2019年高中招生少数民族身份审核表》(附件8)、考生及其父(母)户口簿,考生及父(母)身份证。
2.归侨、归侨子女及华侨子女上报材料:
(1)市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归侨青年需提供本人的《归侨侨眷身份证》;
(3)归侨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归侨侨眷身份证》及本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4)华侨在国内子女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本人在本市的户籍证明以及本人与父(母)的公证或证明。
3.现役军人子女上报材料:《2019年高中招生现役军人子女身份审核表》(附件9),军人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信、军(士)官证、军人的配偶和子女户口簿、军人与配偶结婚证,由伊春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电话:3368031)进行验证。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上报材料:《2019年高中招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身份审核表》(附件10)、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交验原件(除现役军人子女材料外),并提供复印件1份。
各县(市)、区(局)教育局汇总后,填报《2019年高中招生政策加分汇总表》(附件11),将各类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收集齐全,于5月14日-15日上报市教育局初中科。审核后,原件返回,各类审核表、有关证明和各类复印件留存备案。
三、加强领导,严肃考试考务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一)各地教育局立即将此通知转发给所属学校,指导学校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将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和家长。严格审核享受政策加分考生和配额考生的资格,审核后,将享受政策加分考生和配额考生名单在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学校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将追究校长责任;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要求严肃查处,为考生出具虚假加分证明、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交由相关部门追究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志愿填报领导小组,召开家长会,向考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政策,指导学生及家长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并由学生或家长本人填写。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扰学生志愿填报。
(三)各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院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实事求是。各单位在组织普通高中特长生术科考试时,要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按录取名单注册学籍。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为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为外地民办学校招生。如发生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追究教育部门领导和招生学校校长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伊春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秋
副 组 长: 高福玉 王彦彬 张希凤 付国军 邢洪寅
成 员:
初中科 韩金革
高中科 张 冶
体卫科 许文俊 招生办 王国丽
德育科 付延权 职成科 曹翠梅
市教育局将对中考招生宣传、政策加分、配额资格、考务工作等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3878467。
附件:1.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19年中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表
3.2019年中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生汇总表
4.2019年初中学校春季分流报名汇总表
5.2019年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汇总表
6.2019年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
7.2019年转学变动和更改姓名情况汇总表
8.2019年高中招生少数民族身份审核表
9.2019年高中招生现役军人子女身份审核表
10.2019年高中招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身份审核表
11.2019年高中招生政策加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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