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潜山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9-14 10:17:25

2019潜山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招委会审核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实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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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按照201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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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安庆市教体局要求,我市省示范普通高中继续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指标分解基数为经核实的报名数(已采取到像片的考生数),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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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

省教育厅文件明确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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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加分对象和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4)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军分区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5)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6)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7)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民族宗教局证明、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8)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

确保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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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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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与志愿设置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实行知分填志愿,在中考成绩查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里,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写《2019年潜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7月12日至13日集中上报志愿表和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志愿须由考生和家长填报,由考生签名和家长签章确认,任何人不得干预,志愿表上报确认后,按规定程序保密封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设置三个批次(提前批次除外)。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设置四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能填报一所省示范高中,所填志愿包括统招、定向。

(2)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填报一所学校。

(3)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填报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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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次录取

(1)野寨中学自主招收的“恒实实验班”80名学生占该校统招生指标,属提前录取批次。

(2)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野寨中学面向全市统招的“珍珠班”学生(50人)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程序:由符合“双特”(即家庭特困、成绩特优)标准的学生填写野寨中学发放的“珍珠班”学生推荐表,野寨中学与生源学校共同审核,教育局复核。录取到“珍珠班”的学生不占生源学校定向指标。

(3)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2019年“励志班”招生方案的通知>》(潜教职[2019]84号)文件精神,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励志班”的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程序按文件执行,已被录取到“励志班”的考生不再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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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同一批次学校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学校,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具体录取操作方法如下:

(一)投档方式

投档前对考生按照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中考文化课、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总分;第三排序依据:对语数英总分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第一轮次: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每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定向。分校一次性完成投档。

投档过程:按分数优先原则,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C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D志愿学校,若D志愿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第二轮次:对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第三轮次:对其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1.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将在教育局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一次性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2.民办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教育局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并遵从志愿进行补录。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因“志愿”“成绩”等因素未能录取的考生,各校要组织他们及时填报中职志愿,参加中职招生。

4.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其它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并上报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招生纪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公平、平安、阳光招生。

(二)严肃中招纪律。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采用各种不当手段争抢生源;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域内的普通高中之间学生借读。不得自行跨区域招生,不得录取无档案考生。对违反规定招收的考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并严肃处理、追究违规学校校长和经办人责任。

(三)规范招生宣传。安徽省天柱山旅游学校可以到任何生源学校从事宣传工作,其它任何学校都不得利用新闻传媒、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炒作中考、高考达线率和状元等;严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到各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做出违反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的任何承诺。若因招生学校擅自承诺造成不能正常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将追究校长责任。

(四)理性选择,合理填报志愿。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让考生掌握招生政策,明白招生程序,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强迫、代替、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对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死档”的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但此类考生可及时填报中职志愿,参加中职招生。

附件:1.2019年潜山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2.2019年潜山市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名额一览表

3.2019年潜山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

4.2019年潜山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册

5.2019年潜山市高中阶段招生志愿表

潜山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潜山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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