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9-8-26 20:59:47

为做好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公办普通高中:县一中34个班,1700人;县实验中学22个班,1100人;县二中14个班,700人。合计70个班,3500人。

2.民办普通高中:县艺林美术学校20个班,1000人。

二、招生政策

全县3处普通高中均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等软硬件条件上基本均衡。为保持全县高中教育的良性发展,让更多学生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划片招生政策。为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方便,结合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全县划分3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和学生监护人

自有房产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县进行招生。

三、录取细则

(一)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分数线。依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全县统一分数线。

(三)残疾考生录取。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四)特长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特长生,特长生分配指标:县一中85人,县实验中学55人,县二中35人,艺林美术学校50人。特长生录取由各高中学校依据本校特色项目(人数及项目附后),从全县范围内招收。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者,相同专业可免予测试。

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为考生提供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录满计划为止。完不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录取分数可放宽到全县录取分数线下100分。

全县统一特长生考试时间。公办学校。6月20日上午8:30报到,9:00正式开始,迟到者不允许入场。地点:各填报志愿高中学校。县教体局安排检查员全程监督,各高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按照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20%提报初选过关名单,检查员现场将初选名单带回。6月30日文化科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高中学校从初选名单中最终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6月19日前,各初中学校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各高中学校(县一中邮箱:1262373600@qq.com;县二中邮箱:fengshen0001@163.com;县实验中学邮箱:jwc3805@126.com)。民办学校(艺林美术学校)。6月21日上午8:30报到,9:00正式开始。地点:艺林美术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选拔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6月19日前,各初中学校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艺林学校邮箱yilinxuexiao@126.com

(五)片内招生。从服务片内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县二中初中部、县杏坛学校、博文学校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有房产居住地划分片区进行录取。城区有自有房产的乡镇初中毕业生,需提供城区内直接监护人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方可到居住地所在片区高中学校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招生工作与其他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招生结束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县教体局普教科。

(六)调剂录取。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录满后,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由县教体局统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能被录取。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高一新生的录取均由县教体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发至考生毕业学校,再由考生毕业学校发给考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县教体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高中和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招收没有参加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准招收没有县教体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为50人);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县教体局将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监督各学校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从严处理。

县教体局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开通招生咨询电话0539-5221230,各招生学校也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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