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6-24 19:35:11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直各相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与遵循规律相统一,公平公正与简捷便民相协调,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考试政策。现将我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录取批次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和规定,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须报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全州初中毕业生12825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9912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6012人,中职学校招生3900人。
二、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调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2019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与总分
13个学科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1.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2.物理、化学和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分别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3.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C等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4.音乐和美术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五个等级,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三、成绩公布与查分
(一)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时间:7月12日(成绩通知单由考生到就读学校领取)
(二)查分
1.查分时间:7月12日至15日
2.查分办法: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持成绩通知单于7月12日至15日到就读学校填写查分申请单,查分结果于查分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西双版纳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实行成绩公布后,由州教育体育局划定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填报志愿,录取时按照批次顺序志愿进行录取。高中阶段高中志愿共设4个批次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第一批次学校志愿(1个专业:01定向择优生);2个第二批次学校志愿(三个专业:01普通高中、02体育专业、03艺术专业);1个第三批次学校志愿(三个专业:01普通高中、02体育专业、03艺术专业);2个第四批次学校志愿(一个专业:01普通高中)。
第一批次学校(定向择优生):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景洪市第四中学以及面向全州定向招生的其他学校。
第二批次学校: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景洪市第四中学、曲靖一中景洪学校(核定200人普通高中公办学位)。
第三批次学校:景洪市第一中学、勐海县第一中学、勐腊县第一中学。
第四批次为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2.“定向择优生”志愿设置。
“定向择优生”实行学校推荐与考生志愿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各学校推荐的“定向择优生”,需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中填报定向择优学校,录取时,必须在学校推荐名单和网上填报志愿中均有该生信息,才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3.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设置。
在第二、三批次志愿设置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生填报时可以选择填报,专业代码为:02体育专业、03艺术专业。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体育、艺术专业考试,且体育、艺术专业分数达到70分以上方可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
4.中职志愿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2019年仍然将建档立卡专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包括体育类、艺术类)合并为1个中职批,中职批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其中,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才可填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分数达到60分方可报考。
(二)填报志愿方式
所有批次的志愿全部实施网上填报。全省统一使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由考生根据就读意愿自行填写《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并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
(三)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8日(16日8点开始,18日18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用报名时的用户名(或考号)、密码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自行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在截止时间前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只有确认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不参加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志愿。填报志愿完成后,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自己所填报并已确认的志愿信息。
各确认点根据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全州考生成绩分数段指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并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完成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必须尊重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认真思考慎重填报志愿,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西双版纳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学校录取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规定,集中录取。其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第三批次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集中录取,第四批次由各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行组织录取。普通高中实行顺序志愿投档。
(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
2019年中职学校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所有中职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均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录检、审核工作按照规口管理原则,由相应招考机构实施。
(三)实施“一档两投”
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一档两投只针对中职预录取考生,即参加中职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阶段填报预录取志愿并参加中职预录取,不管考生录取与否都可参加高中阶段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志愿),如果考生进行预录取确认后,只能参加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如果考生未进行预录取确认,考生可以正常参加各批次录取。录取结束后,考生选择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每轮投档录取结束后,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及时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公章后发放给考生。
1.录取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30日。
2.录取原则。
(1)考生可根据自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填报4个批次普通高中志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所填志愿,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实行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按1:1.2的比例进行投档,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满足学校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的投档、录取。各学校不得录取没有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如学校违规录取将不予注册学籍。
(2)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4个一级指标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其中第一、二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4个一级指标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第一、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州教育体育局确定,其它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确定。
(3)定向择优生。第二批次高中招生计划的30%按照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因素,分解到全州各初中学校,实行定向录取。州教育体育局将名额分配到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分配到辖区内各学校。户籍在本州七年级至九年级一直在我州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4个一级指标达到优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农村薄弱学校如无考生达到第二批次学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可降低30分录取。经学校推荐,校内公示至少3天后,报州教育体育局统一录取。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要求各学校在推荐名单上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及县(市)教育体育局的公章。各学校推荐名单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后于7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名单报送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4)艺术、体育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及办学特色,根据招生计划的5%确定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总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艺术、体育特长生由招生学校申报招生计划,报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须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制定考试大纲,西双版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的艺术、体育类考试。艺术、体育特长生按文化成绩加艺术、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往届生必须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
(6)我州户籍省外就读考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我州户籍省内其他地州就读考生,原则上需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如就读学校同意在当地报名考试,可在就读学校参加考试,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就读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成绩证明以及当地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证明。
(7)在外就读未参加我州考试,但要参加我州录取的考生,由就读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成绩证明以及当地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证明,再由家长与招生学校联系,招生学校同意录取后,家长把相关材料交到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8)征集志愿: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将进行志愿征集工作,每个批次录取结束时,如该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由州、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工作,征集志愿结束后进行录取,具体录取批次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征集志愿时间:
第二批次:7月24日
第三批次:7月26日
第四批次不再征集志愿。
(9)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招考〔2013〕6号)及《西双版纳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试行)》(西教发〔2013〕33号)规定,“第五条 面向全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原则上只招收本州户籍学生”。“第八条 户籍不在我省的随迁子女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须出具自愿遵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规定的《承诺书》,否则普通高中学校不给予录取”。2019年面向全州招生的四所普通高完中(西双版纳州第一中学、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景洪市第四中学)不招收非云南省户籍的考生。
(10)普通高中录取日程:
7月22日高中一批录取
7月23日高中二批录取
7月24日高中二批征集志愿
7月25日高中二批征集志愿录取及高中三批录取
7月26日高中三批征集志愿
7月27日高中三批录取及高中四批录取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有关学校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宣传栏、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宣传有关政策,并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具体指导。对考生的报考资格,特别是特长生、定向择优生的录取要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志愿指导、资格审查等工作。要建立责任制度、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认真组织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凡在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云南师大附中、云南民族大学附中、云南省民族中学、中央民大附中在我州的专项招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9〕134号)及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央民大附中的招生通知执行,州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文件要求专设上述学校的招生志愿填报项目及填报规定,请考生按照规定填报志愿。
联系人:徐永林 联系电话:18088031436
附件:1.西双版纳州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择优生”指标分配表
2.西双版纳州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草表)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
2019西双版纳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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