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聊城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5-15 15:05:25

2019聊城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度假区社发局,市直各高中: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加快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和《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聊办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

 

  (二)基本方法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和体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平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及录取等工作。录取时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主要依据,采取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牵头负责本辖区内考生报名、编场以及体育、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根据我市高中段教育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对不能开足开齐课程、办学水平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特别低的学校,压缩招生计划,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为3.9万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

  (二)各普通高中要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区域位置和隶属关系,向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今年的招生计划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认真审核每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统一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将具有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行文下发,接受社会监督(见附件1)。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录取后将录取数据库(含录取学校代码、名称、办学地点,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于8月20日前上报。

  (三)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于6月13日前,将学校跨市招生资质证明材料和跨市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等信息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由省厅协调有关市对接后实施。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对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做好公示工作。分配的计划生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录取,低于50分取消计划。

  (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进行,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50分以内。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特长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倍以内,考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内。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测评,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六)聊城第一中学招收2个国际班,总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5日—20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wsbm.lcedu.cn)。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普通高中,“3+4”高师、高职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专)教育。凡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县域内的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报考联系方式确保畅通。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学籍为休学状态)不得报考。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的市内学生,需持学籍所在县(市、区)学籍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基础教育科(股)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的市外学生,需持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报告、学籍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基础教育科(股)报名,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全科考试。市外转入我市的学生,原转出学校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要有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到民宗局办理),分别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6月3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之后不再受理。

  “3+4”高师、高职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报名条件为:(1)聊城市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参加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专)教育为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2019年聊城市高师、高职招生必须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平台报名、填报志愿,不接受该平台以外的考生报名、填报志愿等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本人和家长近期使用)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3+4”高师、高职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第一次报名时间为5月15日—20日,7月6日为“3+4”高师、高职本科征集志愿时间,7月12日—14日为五年制高师征集志愿时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共两次报名时间,第一次为7月12日—14日,第二次为征集志愿7月28日—29日。中职(专)教育可到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3+4”高师、高职本科的考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录取。高师、高职录取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去掉学校特长生加分。被“3+4”高师、高职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科(股)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6月14日—17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各学科分值见附件2。

  (三)录取

  为充分体现录取的公平性,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一次录取完毕。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后参加指标生录取。对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享受特长生加分的考生,只能参与该校特长生计划的录取,并且实行单独划线。

  “3+4”高师、高职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专)教育都可兼报。录取顺序为:(1)“3+4”高师、高职本科(2)普通高中(3)五年制高师专科(4)五年制高职(5)三二连读高职(6)中职(专)教育。

  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名单在7月10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分数线供考生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取消其违规录取学生的高一新生建籍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减少该校下年度招生计划。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聊城第三中学北校、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聊城文苑中学、聊城育才学校、聊城市世纪园学校、聊城市华育学校、聊城市华昌中学、聊城文昌高级中学、聊城少年军校面向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考生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聊城四中招收第一志愿报考市直公办高中(聊城第一中学、聊城第三中学、聊城市水城中学)的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去掉特长生加分),参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从其他学校的落榜生中录取。录取其他学校的落榜生,需先将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再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落榜生审核时间为8月10日—12日。录取落榜生不得再次组织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

  四、有关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加10分录取。

  (二)部队子女录取时,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中规定的比例,降低分数录取。

  (三)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按照《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聊公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加分政策,只享受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要将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及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底前,在班级、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对弄虚作假者,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过期不再受理。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公办普通高中不再录取,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五、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一)严格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严禁各高中未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乱发招生简章、乱开招生咨询会、到初中学校乱许诺或搞有偿招生,不得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二)严谨考务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使用高考标准化考点,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见附件3),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市教育和体育局监督投诉电话:基础教育科824552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8245558、市招生考试中心8242963、纪检信访8246182。

  附件:

  1.聊城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聊城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各学科分值

  3.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二

  聊城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时间及各学科分值

  二、各学科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聊教字〔2010〕3号)中规定的分值计入录取总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其中,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在初二、初三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最高一次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关于进一步修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6〕224号)规定,2019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分值为5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40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考试办法另文下达)。

  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为3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24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24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考试办法另文下达)。

  三、注意事项

  (一)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自2020年开始实行闭卷考试),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使用计算器。考生在所报第一志愿学校参加考试,考务工作由第一志愿学校按照全市统一规定负责落实。

  (二)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听力考试成绩按总分30分×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

  (三)因身体残疾或其他疾病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项目测试的考生,凭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于参加体育测试,最终成绩为三个终结性考试项目测试总分40分的60%(即24分)+肺活量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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