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昌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4-2 15:12:28

2019南昌中考政策方案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普高字〔2019〕4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我局制定了《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南昌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分级推进原则。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在本实施意见框架范围内,具体负责本区域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将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坚持班级学额容量管理原则。在全市公办和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务必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量和班级容量,按照普及攻坚计划的要求逐年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
三、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当年初中毕业生数、招生学校办学条件可承载能力和今后高考改革的要求,以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职普招生比例等要求,合理确定总体规模和分校招生计划。
全市分县区招生计划及城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下达,城区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公布执行。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所属公办高中学校、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
根据《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省级公办重点中学均衡生招生计划,继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均衡生资格认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执行。
具备招生资质的局属、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县(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 师范定向类报名:报考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具有本县(区)户籍且学籍在本县(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考资格认定办法。
2.高中类报名: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跨县域报名。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具有城区(不含新建区、湾里区)学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在城区、学籍不在城区学校的学生需在城区报考,应提出书面申请,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初中学籍证明,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审核后安排到指定考区报名。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高中类报名遵照城区做法执行。
3.高、中职学校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所报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今年的中考;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有加试或面试要求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或面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采取注册入学方式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下简称“中职”)和技工学校(以下简称“技校”)学习。各高、中职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于3月15日至4月16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四)考试科目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各文化考试科目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全省卷,总分745分,即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体育考试55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各5分。
体育考试安排在五月上旬进行,含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必考项目为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为20分;选考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七选二,选考两个项目分值各为17.5分。体育选考项,素质类(非球类)项目最少选一项,也可以选二项;球类项目最多选一项,不得选二项;考生可以选二个素质类项目,不选球类项目。三个项目成绩之和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在五月上旬进行。
文化科目考试于6月17日至19日进行,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数学学科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报考普通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并进行评卷、统分、登分,以及组织城区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五)志愿设置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高中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今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进行志愿批次合并试点,将原有第三批次省重点建设中学和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合并为第三批次招生。城区高中阶段招生设置5个批次22个志愿,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的时间安排,采取估分填报志愿方式进行。
(1)提前批次:定向师范生、直升生(包括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生和初中教育集团直升生)。
(2)第一批次:第一批省重点中学招生,设5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3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生志愿。南昌市八一中学国防班50人列入第一批次志愿。
(3)第二批次:第二批省重点中学招生,设5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3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生志愿。
(4)第三批次:将省重点建设中学、一般普通高中合并批次招生,设A、B两档,共8个志愿。A档(省重点建设中学)和B档(一般普通高中)各设3个统招平行志愿和1个特长生志愿。
(5)第四批次:职业中学(中专)招生,设2个统招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六)录取工作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中招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实施意见框架内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到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区继续按照省里的要求开展好改革试点工作。要根据《南昌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洪教义教字〔2016〕9号),制定适合本县的贫困生降分录取县重点高中和适度向农村贫困生倾斜录取职业学校的具体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城区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全面网上管理并组织实施。各批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和各校录取线,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录取学校限时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可进入下批次的录取,同批次及上批次的学校不得再录取接收。
1.定向师范生录取
定向师范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完成。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录取,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9〕3号)执行。
2.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一是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二是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志愿、统招志愿和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先a后b再c进行投档录取;三是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2)均衡志愿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二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班录取。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南昌外国语学校可招收本校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20人。该校直升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直升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南昌二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南昌二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9〕2号)执行。
(5)教育集团内直升录取。为促进集团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今年进行教育集团内直升录取试点。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部分教育集团校可招收本教育集团各初中校区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集团直升计划作为今年新增计划),直升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具体直升人数另行下达。有关教育集团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直升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特长班(生)招生录取。经审批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专业测试安排、中考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艺术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体育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0%,且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49分。各校应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和原则,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南昌市八一中学国防班、南昌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7)补报志愿录取。每批次统招录取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未被该批次录取、考分达到缺额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1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
(8)民办学校录取。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最低分数线、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普高处和社管处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民办学校通过南昌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录取,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列入统招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收费标准与同批次公办高中相同;列为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录取分数线,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
(9)借考生录取。在外地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考生需回我市参加录取的,应在录取结束前执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中招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含中考成绩、各科成绩、当地中考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所能录取学校的档次说明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进行录取。
3.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我市当年中考且填报了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由省、市、县(区)招生部门负责录取,也可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办理注册录取手续。学校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要求的,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南昌市相关规定,2019年南昌市中考优惠加分范围、条件和分值确定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务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3号)和《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具体规定执行。
4.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6.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按《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基字〔2018〕5号)具体规定执行。
8.符合南昌市留学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南昌市创业服务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城区考生向市教育考试院、县(区)考生向所在县(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审定后进入档案。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具体安排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县(区)中招办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表和时间推进表并按时依规公开,确保中招任务圆满完成。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区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县区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于4月 15日前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83986480,魏小辉,联系电话:86213989。
2.高度重视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加强考点建设及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积极落实考试必需的设施设备,配强、配齐考务工作人员;严格做到思想认识、人员培训、物质投入、责任制度、政策规定、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和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确保命题、试卷、答卷绝对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符合规定要求,确保中考顺利进行;严明法纪,加大对考试舞弊的处罚力度,对违纪舞弊事件所涉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着力推进教育公平。
3.着力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的“十项严禁”纪律和南昌市委、市政府“零择校”政策,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自行组织考试、变相“掐尖”选生源,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出现变相收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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