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4/5/8 9:44:08

关于录取


2024年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录取顺序
第一,提前批录取;第二,第一批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及公办中职学校);第三,第二批学校录取(民办中职及技工学校)。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提前批。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和公办中职学校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与招生学校统招生志愿同步录取(不按第8—10志愿顺序录取)。

 

公办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其次,根据填报“三二分段”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划定招生学校“三二分段”专业类的投档线。

 

具体“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并结合对口高职院校招生要求统筹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安排。对于只填报“三二分段”专业、没有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投档线但未达到“三二分段”专业类投档线的,将由学校根据情况录取到普通专业。

 

✍3.第二批。民办中职、民办技工学校和经省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市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各中职学校要优先统一录取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的学生,未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如仍有计划空额,原则上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中职、技工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复退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报市招生办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4.补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调剂补录,具体实施办法视情另文通知。

 

✍5.同分处理办法。如若所投档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含一位小数)相同的,则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录取的考生,比较顺序为: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3)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比较等级性考试科目的等级,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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