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4/16 8:01:06
郴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强化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3〕15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机制;深化招生改革,完善招生政策,改进招生管理,确保招生行为规范、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充分挖掘现有普通高中办学潜力,适当扩大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缓解高中生源高峰期考生升学压力,让更多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积极探索职普融通、综合高中办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根据各县市区高中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规定班额核定并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分优质普通高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郴州市三中、郴州市林邑中学,下同)、一般普通高中两个层次。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标生、统招生(含自主招生,下同)计划。
(一)指标生计划。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按不低于其招生计划的55%比例确定,并实行计划单列。完善指标生到校分配办法,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按各初中学校(含民办,下同)初三年级学生人数、学生学力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见附件1),一次性下达到各初中学校。
郴州市一中作为省教育厅认定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基地校,可以按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面向全市自主选拔拔尖创新后备人才。报考郴州市一中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班的考生,须填报所在招生区域省示范性高中志愿,按本人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学籍注册在所录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高中三年在市一中学习。参加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学生,实行郴州市一中与学籍所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共同培养、成果共享。具体招生方案由郴州市一中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四、招生区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实行“公民同招”。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面向北湖区、苏仙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县域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初中学校招生。线上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普通高中,在征集志愿阶段可面向全市招生。中职学校(含五年制大专,下同)面向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按规定的招生区域执行(见附件1、附件2)。
户籍在县市(以中考报名截止时的户籍信息为准)、学籍在市中心城区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市中心城区和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
户籍在市中心城区、学籍在县市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及本市县市户籍且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县市的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可以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填报,但不能同时填报。
五、优待政策
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下同)、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限A、B类)等特殊群体子女,以及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户籍考生和本市少数民族考生,依照《郴州市特殊群体子女中考优待实施细则》(见附件3)给予中考优惠加分。
六、录取划线
以招生计划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指标生和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一般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创新潜质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市教育局将公布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考成绩1分段人数,方便考生填报志愿。
七、志愿填报
(一)志愿批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设提前批次志愿(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志愿(平行志愿)。
提前批次志愿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设“体艺特长生志愿”“学科特长生志愿”“创新潜质生志愿”3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择1个志愿类别填报,不得跨类填报。其中,“体艺特长生志愿”类别设“优质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一般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两个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学科特长生志愿”“创新潜质生志愿”类别分别只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志愿为优质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两个类别志愿,每个类别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志愿为一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8个平行志愿。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分别安排一次志愿征集。
考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在《郴州市2024年中考报名登记表》中登记的家长手机号码。考生须按照“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填报志愿——保存志愿——输入短信验证码提交志愿”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和提交志愿。考生志愿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系统将自动提交。考生如需修改志愿,须在志愿修改后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再次提交志愿信息。修改后的志愿信息未提交的,修改无效。
(三)填报时间
第一批次指标生志愿:2024年6月25日9:00至27日18:00。
提前批次志愿、第一批次统招生志愿、第二批次志愿:2024年7月6日9:00至8日18:00。
第一批次征集志愿:2024年7月18日9:00至18:00。
第二批次征集志愿:2024年7月24日9:00至29日18:00。
八、录取依据与批次
(一)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中考计分科目成绩(以下简称“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中考成绩总分为890分。
(二)录取批次。按照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录取。
(三)录取时间。录取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31日。各批次招生录取的具体时间按《郴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执行。
(四)录取办法。依据不同招生类别确定具体的招生办法。
1.提前批录取:
(1)体艺特长生。按照《郴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学科特长生。优质普通高中可在本校招生区域内招收学科特长生。满足招生学校确定的1至3门学科成绩前置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统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报考学科特长生。学科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创新潜质生。优质普通高中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一般普通高中,可在本校招生区域招收创新潜质生。在初中阶段获得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类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中考成绩达到同类普通高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报考创新潜质生。创新潜质生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未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2.第一批次录取:按照先统招生、后指标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统招生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指标生录取:指标生名额分配、资格认定、录取程序按《郴州市2024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优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第一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规定的招生区域征集志愿录取。
3.第二批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实行线下录取。市外职业院校来郴招生,须经郴州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实行网上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未经郴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市外职业院校不得在郴招生。
一般普通高中提前批次、第二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规定的招生区域征集志愿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线上报考人数不足的,可在征集志愿阶段面向全市招生或招收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可降20分录取;线上报考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可申请扩招,所需招生计划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调剂解决。
中考分数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排序依次投档;如四科总分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单科成绩排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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