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遵义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3-6-27 9:03:26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文化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综合文科(道德与法治、历史)40分(按照当年学业考试卷面实际成绩的40%计入)、地理生物40分(按照《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修订稿)》的要求分等级计入)、体育50分、音乐5分、美术5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

2.录取标准

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总分必须在参考区域最低控制线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C等(含C等)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含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含B等)以上。

3.招生范围

(1)中心城区(指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本县(市)内招生。

(2)根据国家、省关于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相关要求,2023年继续减少中心城区辖区外招生计划。遵义四中、遵义南白中学、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一中学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招生计划均为80人。为保证北师大遵义附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的稳定发展,从2023年起,三年内北师大遵义附属学校高中部继续面向全市进行招生。

(3)遵义清华中学、遵义天立学校、仁怀市周林学校、汇川周林学校四所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绥阳诗乡中学面向全市招生60人。其他民办学校以辖区内招生为主,若辖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市域内面向辖区外招生。

(4)配额生计划。按照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方案》(黔教发〔2019〕139号)要求,2023年我市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配额生的比例仍为60%。各县(区、市)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面向本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进行分配。

(5)自主招生。示范性普通高中或达到要求的普通高中按照《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遵教办发〔2023〕3 号)规定,经市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4.普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遵循学生志愿按照学生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志愿设一个自主招生志愿、两个配额生平行志愿、一个辖区外统招志愿、五个辖区内统招生平行志愿和两个辖区外民办统招平行志愿。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各区域招生计划和学生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从2023年起,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类别确定配额生最低控制线:四所龙头高中配额生控制线为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浮50分,二类示范高中配额生控制线为辖区内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浮30分,三类示范高中配额生控制线为辖区内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市域内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最低分不能低于辖区内和生源地最低控制线。

(三)中职招生录取工作

各县(区、市)教体局、相关学校要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1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录取、报名及学籍注册等工作,未经公布和备案的学校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要按照《市教体局关于继续统筹做好 2023 年普职互通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普职互通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下50分以内的要求。对虚假招生宣传、违规乱收费、实行有偿招生、索取生源组织费及无招生资格学校实施招生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关于教育精准脱贫招生工作

对贫困考生继续按原有办法实行中考收费减免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脱贫家庭子女,按政策规定免除有关费用并提供国家助学金。

(五)政策性加分工作

2023年继续按照《遵义市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实施办法》(遵招委〔2020〕1号)执行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七)往届生报考工作

2023年往届生学生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按照《关于明确往届学生和返乡学生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遵教基(2020)13号)文件精神计算成绩。从2024年起,往届生体育与健康学科中原有的“过程管理评价”分数不再计入中考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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