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莆田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3-4-13 7:25:22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总体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2.综合评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投档总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三者综合评价,需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再按学校级别、志愿情况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学校要组织实施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流程的记录、汇总、公示等,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划线办法。2023年中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05比例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自主招生)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4.自主招生。直通班、林兰英班、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好自主招生方案 (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方案要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4月30日由各招生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全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规定如下

  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莆田市外国语学校(莆田第一中学妈祖城校区)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第一轮投档在本县区招生,未招满的,由市教育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的考生进行网上志愿补报。

  (三)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自主招生(直升班、林兰英班、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等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B级以上(含B级),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直升班莆田华侨中学、仙游县华侨中学施行直升班招生,莆田第八中学2024年试行直升班招生,直升班面向本校课程实验班招生。直升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计划。

  (2)林兰英班

  莆田第一中学、莆田第二中学、仙游第一中学林兰英班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面向全市招生,林兰英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计划。

  (3)特长生

  ①特长生招生计划

  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要依据学校办学特色,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省示范性(含建设)高中要依据省指定的特色项目发展需求(本校报名参赛的特色体育项目每项至少招收1名)制订并上报计划,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55%:45%。

  ②报名方式及测试办法

  5月16日-5月19日,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统一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招生学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同一专业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各初中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负责对考生的特长生成绩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2023年中考特长生报名。报名结果需由考生签名确认。具体报名条件、测试办法、测试时间、测试标准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③特长生投档办法

  在投档分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个别学校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23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再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的考生,不再进行投档。

  3.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其中招生计划总数的35%按各农村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农村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按各城区学校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城区学校。2025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将调整为该校招生计划的70%。

  (2)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七年级至九年级学籍和学习均在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

  ①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②录取办法。每位考生只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在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实行缴费确认。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中招办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前招生录取,考生务必与家长沟通,慎重填报。

  (四)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未达标高中录取

  1.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审核办法。符合申报并确认创建市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省二、三级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学校特色制定计划,可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或艺术特色班(不超过50人);符合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非省一级达标高中,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艺语科评估确认后,可根据本校特色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招收特长生方案要经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批准,4月30日由各相关学校分别向社会公布。其报名方法、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

  2.招生投档办法。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顺序投档。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未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面向全市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社会考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社会考生和五学年及以上往届生,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未达标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社会考生时不减分,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4年起,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社会考生(含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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